兩岸簽署投資保護協議
2012/08/10
兩岸為建立自由貿易區於2010年6月簽署了「ECFA」,而投資保護協議是「ECFA」的重點推進項目之一。經過中國大陸和台灣批准後,投資保護協議將正式生效。
協議涉及的內容包括,兩岸企業在對方區域內與其他企業和地方政府發生糾紛時的解決方式等。以往沒有類似的統一規定,對台灣企業來説是巨大的風險。鴻海等台灣企業對投資保護的必要性進行了強烈呼籲。
在ECFA簽署約2年後,投資保護協議終於簽署,其原因在於台灣的局勢。馬英九政府自2008年組建以來,一直在迅速向中國大陸靠攏。台灣在中國大陸的直接投資額截至2011年為131億美元,比2007年增長了35%。在這樣的背景下簽署的ECFA將關稅、服務、投資以及糾紛處理這4大領域確定為重點,投資保護協議在過去的兩次會談中均未涉及,一直處於擱置狀態。
由於顧慮謀求台灣獨立的民進黨對台灣迅速接近大陸的做法持反對態度。但在今年1月的台灣大選中馬英九再次當選總統。奉行兩岸融合路線的國民黨繼續執掌台灣政權,簽署投資保護協議的時機得以成熟。中國大陸企業對台灣投資自2009年起解禁,隨著投資保護協議的簽署,兩岸投資將進一步擴大。
此外,亞洲貿易和投資競爭的危機感也似乎對台灣産生了影響。將台灣視為最大競爭對手的南韓於今年5月簽署了中日韓投資協定,同時在加快開拓中國大陸市場,已就2012年之內啟動FTA談判達成協定。據台灣當局推算,如果中日韓FTA成功簽署,將成為拉低台灣生産總值(GDP)1.49%的因素。馬英九總統在今年5月指示台灣相關部門要加快推進ECFA具體內容的磋商。
但是,投資保護協議並未包括台灣方面一直強烈要求的通過國際機構進行仲裁等條款。始終將兩岸問題視為「內政問題」的中國大陸似乎對此表示為難。台灣計劃在2013年之內完成ECFA具體內容磋商,並加快建立自由貿易區。
(山下和成 台北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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