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電力公司將申請老舊核電機組多用20年

2014/11/13


  日本關西電力決定將已經運轉了39年以上的高濱核電機組1、2號機組(福井縣)延長運轉20年左右。計劃年底進行特別檢查,最早於明年春季向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提交延長運轉的申請。日本全國共有7座運轉期限為40年左右的老舊核電機組,申請延長尚屬首次。這是為夏季緊缺的關西電力實現穩定供應而邁出的一步,但同時設備的安全對策也將成為課題。

關西電力的高濱核能發電站(11月10日)
  東日本大地震發生後修訂的《核反應爐等規製法》規定,核電機組原則上的運轉期限為40年。在各電力公司進行特別檢查後,如果原子能規制委員會認為可以繼續運作,則可最多再延長20年。日本政府10月要求各電力公司儘快決定是否報廢老舊核電機組。關西電力正在考慮對位於福井縣的美濱1、2號機組做報廢處理。

  高濱1號機組到11月14日將運轉滿40週年,2號機組滿39週年。輸出功率均為83萬千瓦左右,高於美濱1號機組的34萬千瓦。如果繼續運轉,則可減少火力發電的燃料費,改善收益,還可能下調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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