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太子」李在鎔獲釋 復出時間存疑
2018/02/06
南韓首爾高等法院2月5日二審判決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有期徒刑2年零6月,緩刑4年。推翻了一審中有期徒刑5年的判決。作為三星集團事實上的領導人,李在鎔即日獲得釋放。在李在鎔被控的5項罪名中,1項被判無罪,行賄和貪污的認定金額還不到一審的一半。
2月5日,李在鎔自2017年2月17日遭逮捕以來,時隔約1年獲得釋放。有分析認為其今後將慎重討論重回經營一線的時期。據稱李在鎔和檢方均計劃上訴,審判預計將發展到最高法院。由於南韓國內日益加劇的貧富差距,對財閥持嚴厲態度的輿論加強。在此背景下,如果李在鎔輕易回歸經營一線,有可能招致國民的反對。
此外,如果李在鎔在被判有罪、且審判仍在進行的情況下重新掌握經營指揮權,有可能受到海外投資者的批評。因此,多家南韓媒體2月5日報導稱,「李在鎔是否重回經營仍是未知數」。
另一方面,有三星高管表示,「目前大型併購(M&A)和與海外的合作戰略均無法推進」,指出由於李在鎔的缺席,三星經營正在發生停滯。三星內部也存在期待之聲,李在鎔將被迫對自身復出的時間作出艱難判斷。
在南韓,因涉及經濟犯罪而被判有罪的財閥高層在獲得特赦後重返經營的情況很多。李在鎔的父親李健熙曾因集團發行公司債的瀆職罪,2009年被判處有期徒刑與緩刑。李健熙一度辭去三星會長一職,但同年底獲得特赦後復職。
雖然可以考慮李在鎔獲得特赦的情況,但有觀點認為,在競選綱領中倡導改革財閥的南韓總統文在寅對特赦持消極態度。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山田健一 首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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