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林巴斯與中國諮詢公司訴訟案再次被判賠償

2022/01/25


      奧林巴斯1月24日發佈消息稱,關於其中國法人被當地諮詢公司起訴的訴訟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了要求奧林巴斯支付約3077萬美元遲延履行金的判決。奧林巴斯當天表示不服判決,其中國法人已向高級人民法院上訴。

 

      該訴訟案曾於2018年7月做出了要求奧林巴斯支付損害賠償的一審判決,奧林巴斯向當地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訴。高院2020年7月駁回一審判決並退回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理。

 

      奧林巴斯中國法人2014年圍繞照相機製造子公司的稅務處理,與當地諮詢公司安平泰簽訂協議。為了解決稅務問題,奧林巴斯支付了業務委託費,還向該公司出借了兩棟員工宿舍。此後,安平泰主張於2013年簽訂了轉讓兩棟員工宿舍的備忘錄但沒有執行,2016年起訴了奧林巴斯中國法人。奧林巴斯中國法人圍繞事實關係展開了全面的司法爭奪。

 

      奧林巴斯2018財年(截至2019年3月)的合併決算作為其他費用計入了34.57億日元。接到此次判決,奧林巴斯表示將考慮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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