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尼走向以娛樂業務為核心
201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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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尼CEO 平井一夫、ThirdPoint的CEO丹尼爾·勒布 |
7月31日,來自美國摩根士丹利的財務顧問等人在索尼董事會上宣佈了對分拆上市方案的分析結果,對此很多出席者都深以為然。
如果進行分拆上市,除了可能發生這種事態之外,還可能出現即使上市,企業價值也難以得到提升的情況,這些都是索尼表示反對的理由。
索尼進入娛樂領域是在彩色電視「特麗霓虹(Trinitron)」上市的1968年。根據索尼創始人盛田昭夫的強烈意志,於1989年收購了美國哥倫比亞影業公司。通過將執電影産業牛耳的好萊塢6大電影公司之一納入旗下,提高了索尼的品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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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進入智慧手機時代後,內容的價值將不斷得到提升」,平井在回答基金的問題時如此強調。6大電影公司已經是「非常賺錢」的存在,而美國華特•迪士尼公司等媒體複合企業也佔有一席之地。索尼此前未充分發揮電影優勢,但隨著智慧手機的崛起,內容需求正在擴大。
在推進作為長年課題的硬體與軟體融合、擴大收益方面,智慧手機將成為重要武器。索尼力爭2013財年實現主營業務電子的盈利,而智慧手機銷售將成為關鍵。尤其是在陷於被動的美國市場,為了擴大銷售,與娛樂業務的融合將不可或缺。
娛樂業務自身的收益改善也刻不容緩。由於在盈利能力方面落後於迪士尼和二十一世紀福克斯,索尼將專注於相比電影收益率更高的電視節目等。
平井將積極推進「One Sony(一個索尼)戰略」,因此拒絕了Third Point的提案。能否獨力提高索尼的企業價值?其執行能力將受到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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