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芝起訴5名前高管 索賠3億日元
2015/11/09
結果顯示,第三方委員會認定前社長西田厚聰、佐佐木則夫、田中久雄以及前CFO村岡富美雄和久保誠元違法了「管理者注意義務」。11月7日,第三方委員會向東芝監察委員會提交報告。報告指出,通過提起損害賠償訴訟來追究責任的做法是恰當的。現任社長室町正志不在起訴對象內。
監察委員會根據報告內容決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東芝在當天提起訴訟。如果産生日本金融廳罰款等新的費用,將提出追加賠償請求。
日本《公司法》規定,董事等高管有責任賠償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東芝的部分個人股東在9月上旬要求東芝起訴前社長田中等28位董事(前任和現任),並索賠10億日元。這些個人股東還考慮在東芝的企業訴訟之外,將上述5人之外的現任和前任董事為對象,提起股東代表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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