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OM到底是誰的名字?
2023/07/05
圍繞「ZOOM」商標,日本音響設備生産商與美國網路會議系統企業的法庭爭鬥陷入困境。2021年由東京地方法院開始審理,目前已發展為範圍擴大到29個國家的糾紛。但日本另外一家企業「蜻蜓(Tombow)鉛筆」這一意想不到的相關方也浮出水面,糾紛局面變得更加複雜。有專家認為,問題的背景原因是日本的商標註冊運作無法完全應對産業的數位化,導致電腦程式相關商標的爭奪過熱。
「日本ZOOM」的憤怒
40多家樂器店雲集的東京御茶之水,總部位於日本數一數二的樂器街一角的電子音響設備生産商ZOOM的集團首席執行官(CEO)飯島雅宏憋著一肚子怒火。「最終想讓美國的Zoom更改服務名稱」。
日本的ZOOM創立於1983年,主要生産面向專業人士的錄音機等電子音響設備。在超過130億日元的銷售額中,海外比例佔約80%,尤其在美國等國家,具有一定的知名度。除了日本之外,還於2008年在美國和歐洲,2021年在中國註冊了「ZOOM」的商標。但最近幾年,一直為接到與美國Zoom Video Communications(ZVC)銷售的網路會議系統「Zoom」混為一談的諮詢等而備受困擾。
![]() |
日本音響設備廠商ZOOM(左)、美國網路會議系統企業ZVC(右)、蜻蜓鉛筆(下),捲入複雜的商標糾紛 |
雖然該公司要求ZVC採取應對措施,但情況並未得到改善。2021年秋,ZOOM向東京地方法院起訴了ZVC。以ZVC的圖標侵犯ZOOM的商標權為由,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1000萬日元的損失。
ZVC針對日本經濟新聞的採訪,表示「因為是正在打官司的案件,不便置評」。但法庭資料顯示,該公司好像反駁稱「不可能錯認混淆」。在雙方的主張對立的情況下,ZOOM於2022年在德國提起了同樣的訴訟。而ZVC則要求取消已經在美國和中國等智慧財産權部門註冊的ZOOM商標權等,糾紛的範圍擴大到了共計29個國家。
ZVC於2011年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成立,2013年開始正式提供網路會議系統「Zoom」服務。隨著工作場所推進數位化,客戶也不斷增加。新冠疫情全球流行和由此普及的遠端辦公使該服務的知名度迅速提高。據ZVC的官方部落格稱,2019年12月每天用Zoom開會的人數只有約1000萬人,2020年4月則猛增至約3億人。
日本ZOOM的飯島雅宏回憶説:「自2018年前後起,我們公司的客服中心就開始接到與網路會議系統混為一談的諮詢」。ZOOM要求ZVC採取應對措施,但ZVC的反應很慢。在這種情況下,疫情席捲而來,錯誤諮詢也猛增。因無法忍受,ZOOM於2020年4月向ZVC發送了警告書。
另一方面,ZVC雖然後來力爭在日本註冊商標,但專利廳沒有批准類別與ZOOM相同的商標註冊。兩家企業終於從2021年1月開始進行協商。
協商破裂
協商時,ZVC一方提議通過支付金錢來解決問題,但日本ZOOM一方認為,「一直受到不誠實的對待」(飯島雅宏),懷有很強的不信任感。始終要求對方更改「Zoom」服務名稱,導致協商破裂。最後發展為目前的全球性智慧財産權糾紛。
熟悉商標註冊的律師牧野和夫就日本的法庭指出:「最大的爭論點是兩家公司的商標是否相似」。法庭資料等顯示,ZVC一方主張的內容是,日本ZOOM的LOGO不是標準文字,而是設計出來的字體,因此兩家公司的LOGO並不相似。
部分國家也出現了對日本ZOOM一方有利的動向。據ZOOM方的代理律師稱,印度尼西亞等好幾個國家的智慧財産權部門以與日本ZOOM公司的商標相似為由,拒絕了ZVC的商標申請。在阿曼,相關部門要求ZVC變更申請商標。
「蜻蜓鉛筆」登場
不過,日本的訴訟形勢越來越複雜。因為這時出現了日本另一家企業「蜻蜓鉛筆」(東京北區)這一個意外的相關方。
ZVC在提交給東京地方法院的訴訟資料中指出,在比ZOOM註冊商標的2006年更早的2000年,「蜻蜓鉛筆」取得了「ZOOM」商標,長年以這個品牌名稱銷售圓珠筆及自動鉛筆系列。如果「蜻蜓鉛筆」持有的商標僅僅是文具商標,就不會涉及到此次的糾紛,但「蜻蜓鉛筆」還在電腦程式等類別也註冊了商標,這帶來了意想不到的影響。估計「蜻蜓鉛筆」當時還打算開發觸摸筆,因此註冊了商標。
結果在日本,現在處於在同一商標類別內,ZOOM與「蜻蜓鉛筆」的商標並存的狀態。關於這一點,ZVC主張:「ZOOM的標誌採用了有特點的外觀(不能讀作‘ZOOM’),因此被允許註冊商標」。邏輯是ZOOM的標誌是有特點的,並且不能説與ZVC的標誌相似,也形不成商標侵權。
![]() |
另外,ZVC於2021年10月提交給專利廳的文件顯示,ZVC已向「蜻蜓鉛筆」申請商標轉讓,雙方正在交涉中。如果ZVC被「蜻蜓鉛筆」轉讓商標,在與日本ZOOM的法庭鬥爭中有可能一下子佔據優勢。「蜻蜓鉛筆」表示「對此事不予評論」。
日本的商標落後於數位化
如今,「Zoom」非常有名,甚至已接近於網路會議系統的代名詞,但商標糾紛的前景卻不明朗。另一方面,有的專家指出,不同行業的3家企業的糾紛發展到如此地步的背景是,日本圍繞類別劃分的商標註冊規定尚未完全跟上産業的數位化。
商標註冊是為了將自己經營的商品和服務與其他企業的商品和服務區別開來的機制。在專利廳註冊服務等的名稱及標誌,就會獲得「商標權」這一智慧財産權,受法律保護。註冊時的類別按照國際標準分為45類,但具體哪些商品和服務屬於各類別,各國規定不盡相同。
此次爭論的是從第1類到第45類中的第9類(電氣控制用機械器具)。涉及到其中有關個人電腦相關電子産品及軟體等商品領域。
按照現在日本專利廳的規定,不管硬體設備,還是智慧手機APP和軟體,都可以取得這個領域的商標。儘管可取得商標的商品範圍廣泛,但對於一個名稱原則上只有一個商標。比如,個人電腦用的滑鼠和智慧手機APP等用途完全相差懸殊的商品也只承認先註冊的商標。
據日本專利廳,形成現在的規定是在1992年,當時産業的數位化還不像現在這麼發達。但現在,所有商品都支援數位化,廣大行業的企業開始爭奪該領域的商標。熟悉商標制度的律師板垣忠文指出:「對象商品過多在專家之間也多次成為問題」。專利廳負責人也表示:「如果今後這種聲音越來越高,有可能調整規定」。
日本音響廠商與老字號文具廠商及美國新興技術企業這種混戰也有可能促進日本商標註冊制度的「升級」。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澀谷江裏子
版權聲明:日本經濟新聞社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或部分複製,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