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擬加大對富裕層徵稅力度
2012/01/04
日本內閣財務相安住淳等相關5名內閣成員同意將其作為與社會保障改革同時實施的草案。其內容是,因為消費稅增稅會加重低收入階層的負擔,因此將加大對高收入階層的徵稅力度。該草案預計在2012年1月第1周舉行的日本政府與執政黨民眾黨的社會保障改革總部會議上獲正式批准,然後經過朝野各黨協議,力爭在今年3月末之前將消費稅增稅的相關法案提交通常國會審議。
在一體化改革中,以?增加低收入者的養老金;?養老金領取資格期間自2025年起縮短為10年;?為反映物價下跌減少養老金支付;④高收入者的基礎養老金最多減半等措施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保障改革方案已經於去年12月中旬通過。去年12月29日民主黨稅制調查會批准了分2個階段提高消費稅率的方案,日本政府稅制調查會以民主黨的該方案為基礎,敲定了具體的稅制改革方案。
政府草案將社會保障制度定位於「國民共有財産」,指出為支付持續增長的費用有必要進行消費稅增稅。草案還提出了同時確保社會保障的穩定財源和實現財政健全化的方針。借此同時應對經濟全球化和貧富差距擴大等社會形勢的變化。
政府草案旨在照顧因消費稅增稅而負擔加重的低收入階層,通過提高應納稅收入在5000萬日元以上階層的所得稅率等舉措,來提高高收入階層和富裕階層的負擔比重。在各國所得稅的最高稅率中,美國為35%,法國為41%,德國為45%,英國為50%,如果日本也提高至45%的水準,就將與歐洲拉平。遺産稅也將基礎扣除項目從5000萬日元降低至3000萬日元,擴大課稅範圍,同時將最高稅率從50%提高至55%。投資收益也將從2014年1月起從稅率10%提高至20%。作為政府草案參考基礎的民主黨稅調會的稅制改革方案明確指出,「今後將特別加大對高收入富裕階層的增稅力度,要求這部分人群負擔起相當的部分」,意在照顧因消費稅增稅而負擔加重的低收入階層,通過稅制改革來強化收入再分配功能。
有關低收入階層對策,目前正在討論在引進2015年開始啟動的通用號碼制度的前提下,實施支付現金和稅金扣除項目相結合的「支付加扣除」方案。暫時將不實施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減稅稅率。
繼通過2011年度修正案下調了5%的法人稅實效稅率後,今後還將探討進一步進行下調法人稅以增強日本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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