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將對新涉足電力銷售企業實施政策優惠
2014/12/04
目前在日本,面向家庭的電價包括發電用燃料費等在內,達到每千瓦時25日元左右(約合人民幣1.28元)。其中10日元左右為輸電線和電線桿等的使用費(委託輸送費),在2016年實現零售電力自由化後,電力銷售企業需要向東京電力等電力公司支付上述費用。
在面向家庭的電力銷售自由化之際,尋求涉足電力銷售的企業發出了要求下調委託輸送費的呼聲。電力分為面向工廠的高壓和面向家庭的低壓電力。由於面向家庭的供電設備所需的成本低於面向工廠的供電設備,因此希望涉足面向家庭銷售電力的企業認為,「支付與面向企業的電力銷售相同的委託輸送費不合理」,要求修改相關制度。
受此要求的推動,日本經濟産業省將調查供電設備的利用狀況。在日本城市地區等電力的大量消費地附近缺乏發電站。從靠近這種消費地的發電站採購電力,對供電網施加的負荷較小,因此將討論下調委託輸送費。
下調的對象將為採購和銷售城市地區的住宅太陽能發電電力的企業向電力公司支付的委託輸送費。此外,通過天然氣發電設備「ENE-FARM」獲得的電力的銷售企業也有可能被納入優惠對象。委託輸送費的降幅將在今後敲定,有可能下調10日元到數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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