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將加強對外國人違法購入房産的懲治
2015/05/04
法案規定可以對違法在澳購入住宅的外國投資家處以最高12.75萬澳元(約合人民幣62萬元)的罰款或最長3年的監禁。如果違法主體為企業可處以最高63.75萬澳元的罰款。而對於參與違法交易的房地産公司等第三者,法案也新增了罰款規定。
澳大利亞外國投資審查局規定只有澳大利亞公民或是在澳有永久居住權的人才可在澳購買二手房屋。外國人只能在澳購買新建房屋。但是,2015年3月中國企業針對雪梨豪宅的違法購入被曝光等,反映除了澳相關審查機制不緊等問題。
今後對外國人購入自住房屋的審查業務將移交澳大利亞國稅局,強化監管體制。相關費用將由外國投資家購入住宅時繳納的手續費衝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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