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P將設5年過渡期廢除國有企業優待政策
201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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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P談判成員國將從8月22日起在汶萊舉行談判會議。協議草案以美國的提案為基礎,加入了澳大利亞的方案。對國有企業的定義很可能採用「政府擁有過半數的表決權」。
國有企業借助政府的資金力量和信用,很容易在市場上形成壟斷。為了使普通企業能在公平條件下開展競爭,有必要限制國有企業的活動。
在協議草案中明確提出對國有企業和外國企業實行無差別待遇。除禁止對國有企業進行專門的免稅外,還要求不得明顯降低産品與服務的價格。禁止國有企業排擠外企與本國企業優先交易。
在目前參加TPP談判的國家中,擁有許多國有企業的越南和新加坡希望TPP不要過於著急地限制國有企業的活動。而美國則希望這些國家進行國有企業改革,要求開放市場。通過給予最長5年的過渡期,目的是為制定內外無差別的規則預留時間,減緩市場開放造成的影響。也有分析認為,美國優先考慮的是年內完成談判,因此向越南等國進行了妥協。
TPP的最大目的是在亞太地區形成高水準的貿易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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