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法》301條款是什麼?
2017/08/03
美國用於在不公平貿易上對貿易對象國實施提高關稅等自主報復措施的一項法條。調查由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負責,詳細調查貿易對象國是否存在違規補貼和和排擠外國企業等不公平貿易制度。如果判斷「存在問題」,將與對象國協商解決措施,如果不能解決,將通過總統許可權採取報復措施。
在1990年代,該條款曾多次用於消除貿易摩擦。在歐巴馬執政時期,美國曾對中國的風電和光伏發電等「環保技術」産品實施了制裁。在1995年世界貿易組織成立以來,美國幾乎沒有再實施過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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