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一刑滿釋放人員告監獄伙食不足

2015/05/27


         一名曾在日本山梨縣甲府監獄服刑的50多歲男性因認為入獄期間監獄提供的主食稀飯量少、進而導致身體不適,此前向法院提前訴訟,要求日本政府支付150萬日元的損害賠償。關於這起訴訟,甲府地方法院在5月27日之前做出判決,認定甲府監獄提供的飲食存在卡路里較少的月份,作為精神損害的撫慰金,要求日本政府支付10萬日元。

    審判長佐久間認定,依據日本法務省制定的應向服刑人員提供熱量等的飲食供應規定,男性主食為每日1300千卡,但該監獄提供的稀飯僅為1099千卡。不過如果加上副食,在卡路里最少的月份,相比規定的2320千卡僅少44千卡左右,從而得出結論稱,「不能認為長期存在不足」。

  據法院的判決,該名男性2012年5月進入甲府監獄。因臼齒缺損,咀嚼困難,在約2年裏監獄一直對其提供稀飯作為主食。

  甲府監獄發表聲明稱,「將與相關部門協商判決結果,討論今後的應對舉措」。
版權聲明:日本經濟新聞社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或部分複製,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