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地方法院要求高浜核電站停運

2016/03/10


      針對日本滋賀縣29名居民要求關西電力公司(以下簡稱關電)高浜核電站3、4號機組(位於福井縣高浜町)停止運作的臨時禁令申請,大津地方法院(審判長為山本善彥)3月9日作出決定,命令相關機組停止運作。臨時禁令一經法院決定將馬上生效,關電計劃在10天內停止正在運作的3號機組。這是日本正在運作的核電站首次因司法判斷而停止。

 
      2011年3月東京電力福島第1核電站事故之後,根據較以往更加嚴格的新監管標準,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以下簡稱規制委)進行了核電站的安全審查。此次司法判斷叫停了通過這一審查後重啟的高浜3,4號機組的運作,此舉有可能給推進核電站重啟的日本政府的能源政策和電力公司的經營計劃産生巨大影響。

      大津地方法院的審判長山本針對叫停理由稱,關電和規制委查明福島核電站事故原因的姿態不充分,對於新監管標準批評稱,「思考公共安全的基礎時不得不慎重」。關於高浜3、4號機組應對地震與海嘯等嚴重事故的對策,指出「儘管存在令人擔心之處和疑問,關電並未盡力説明安全性」。

      關電9日發出聲明稱,「感到極為遺憾,無論如何難以接受。將迅速啟動不服申述程式」。今後,大津地方法院的異議審理將重新作出判斷,但只要臨時禁令不被更改,就難以重啟運作。此前,對於爭論該核電站重啟利弊的福井地方法院的臨時禁令,作出異議審理的決定用了約8個月時間。因此,此次高浜3、4號機組至少將停運數個月。

      關電估算稱,如果高浜3、4號機運作,全年營業利潤將被推高1千億日元以上,計劃自5月起下調電價。由於運作被叫停,預計電價下調將難以實現。關電2015財年(截至2016年3月)預計能確保最終盈利,但如果核電站不能重啟,將對其收益的改善構成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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