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安保法案將於29日起施行

2016/03/22


      日本政府在3月22日的內閣會議上決定,自29日起施行可行使集體自衛權等的安全保障相關法案。隨著自衛隊執行新任務的法律環境得以完善,將正式制定具體的武器使用標準以及訓練等準備工作。關於聯合國維和行動(PKO),為了便於在宿營地與其他國家軍隊展開合作,並在南蘇丹與其他國家軍隊共同防衛保護宿營地,最早將於年內商討新任務派遣事宜。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在22日的內閣會議上,就施行安保法案強調,「這是為了進一步確保日本的和平與安全。具有歷史重要性」。在確定施行日期的同時,還決定修訂《自衛隊法》施行令等26項相關政令。計劃29日之前修訂、制定合計約20項政府令和省令,以及大約40項防衛省管轄的訓令。

      日本的安保法案由兩部分組成,分別是包括《自衛隊法》及《武力攻擊事態法》等10項修訂法的《和平安全法制整備法》,和隨時可為他國軍隊提供後方支援的《國際和平支援法》。按規定在2015年9月30日公佈後的6個月以內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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