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要明確地位協定適用範圍

2016/07/05


       受駐日美軍工作人員殺害沖繩女子事件影響,日美兩國政府將在7月5日公佈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的對策。將明確受「日美地位協定」保護的「美軍工作人員」的定義,防止依據美方的解釋而隨意擴大適用對象。如果不屬於美軍工作人員,在日本犯罪的情況下將接受日本的司法審判。日本外長岸田文雄、防衛相中谷元、美國駐日本大使卡羅琳以及駐日美軍司令官德蘭將簽署文件。

       日美地位協定規定,美軍工作人員與美軍軍人一樣,在執行公務時犯罪的情況下,唯一的審判權在美方。第1條對駐日美軍工作人員的定義是「受雇于駐日美軍、隨同美軍在日本工作」。適用範圍模糊不清,事實上是由美方的解釋來決定。

       日美將明確駐日美軍工作人員的定義,例如「使用美國政府預算雇用、為駐日美軍工作及處於駐日美軍監督下的人員」、「應美軍官方邀請而駐日工作的技術顧問」等。

        日本與美國沒有修改過日美地位協定。如果出現問題,通過日本外務省北美局長和駐日美軍副司令官擔任代表的日美合同委員會達成的共識改善運用方法。此次試圖通過日本閣僚和駐日美國大使達成的共識,來打消沖繩縣內對於「改善運用方法毫無意義」的不信任感。
版權聲明:日本經濟新聞社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或部分複製,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