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近日或對香港「辱華」議員做出判斷
2016/11/04
多家香港媒體11月3日報道,圍繞香港立法會兩名議員宣揚港獨的就任宣誓問題,預計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最早在11月7日釋法。中國的媒體也在批評2人侮辱了中國,兩位議員很可能會被剝奪資格。
宣揚港獨的「本土派」新政黨——青年新政議員的游蕙禎(25歲)和梁頌恒(30歲)二人10月12日進行就職宣誓時,用英語發表了「辱華」言論,而且沒有宣讀規定的誓詞。立法會議長欲給其重新宣誓的機會以平息事態,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應該立即取消議員資格,要求高等法院進行司法判決。
高等法院11月3日開始審理宣誓問題。政府方面的律師主張不應該給其重新宣誓的機會。議長和兩位議員則反駁稱「是立法會的許可權範圍」等。法官沒有在當日做出司法判決。
一方面,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相當於香港憲法的《香港基本法》擁有解釋權。《基本法》第104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長官和立法會議員就職時必須宣誓遵守規定香港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基本法。不宣讀誓詞是否會直接喪失資格成為關注的焦點。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粟井康夫 香港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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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揚港獨的「本土派」新政黨——青年新政議員的游蕙禎(25歲)和梁頌恒(30歲)二人10月12日進行就職宣誓時,用英語發表了「辱華」言論,而且沒有宣讀規定的誓詞。立法會議長欲給其重新宣誓的機會以平息事態,但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表示,應該立即取消議員資格,要求高等法院進行司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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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12日立法會的宣誓就職儀式上,打出「香港不是中國」橫幅的青年新政的議員(REUTERS-KYODO) |
高等法院11月3日開始審理宣誓問題。政府方面的律師主張不應該給其重新宣誓的機會。議長和兩位議員則反駁稱「是立法會的許可權範圍」等。法官沒有在當日做出司法判決。
一方面,全國人大常委會對相當於香港憲法的《香港基本法》擁有解釋權。《基本法》第104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長官和立法會議員就職時必須宣誓遵守規定香港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基本法。不宣讀誓詞是否會直接喪失資格成為關注的焦點。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粟井康夫 香港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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