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副會長李在鎔被判5年有期徒刑

2017/08/25


  8月25日,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宣佈對三星電子集團副會長李在鎔判處有期徒刑5年。檢方建議刑期為12年。李在鎔被認定行賄和貪污等所有被控罪行為有罪。

  

  檢方強調,南韓前總統朴槿惠的親信干政事件是「政商勾結的典型腐敗犯罪」,同時指出李在鎔是「該事件的直接受益方,並且是最終決定人」。在審判中,李在鎔被問及是否為了從患病中的父親、三星電子會長李健熙手中繼承經營權而向朴槿惠行賄。該事實有可能對受賄方朴槿惠的判決産生影響。

 

   李在鎔被控5項罪名。25日下午,南韓YTN電視臺跟蹤了從拘留所出發的李在鎔乘坐的護送車,進行了實況轉播。可以看出顯南韓國民對此案的高度關注。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山田健一 首爾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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