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高院首次就收視費制度作出憲法判斷

2017/12/06


      圍繞日本放送協會(NHK)電視臺收視制度訴訟案的最高法院審理,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審判長為寺田逸郎)12月6日做出判決,認定日本《放送法》中要求家有電視的人有義務簽訂收視合同的規定「合乎憲法」。這是日本最高法院首次就1950年出台的收視費制度做出憲法判斷。

 

日本NHK(上)與日本最高法院(下)

       

      NHK對東京都內一位經營公司的男性提起訴訟。

 

      在訴訟中,該男性主張「放送法強制要求簽訂收視合同違反了憲法所保護的簽約自由精神」,認為只要電視機設置者不同意,合約就不成立。

 

      另一方面,NHK方面則強調了其作為進行災害報道和覆蓋全國電視網的公共電視廣播的作用,主張「為了以公正的立場提供優質的節目,作為穩定的財源,收視費制度不可或缺」。

 

      對於該訴訟,法院的一審和二審判決均認定放送法的規定合乎憲法。最高院此次判決也認為「雖然限制了簽約自由,但是公共電視廣播的目的具有合理性」。不過,關於合約的成立,駁回了NHK方面提出的「未簽約者申請收視的時候合約就自動成立」的主張,認為確定勝訴之後合約才得以成立。

  

      據NHK推算,在日本,家有電視機卻並未簽訂收視合同的家庭約有900萬戶。該判決可能會影響其向未簽約者收取收視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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