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被判違憲

2021/03/17


      日本北海道3對同性戀人以《民法》等規定不承認同性婚姻違反憲法為由,向日本政府發起了索賠總額600萬日元的訴訟。3月17日,圍繞該訴訟,札幌地方法院(法官武部知子)做出了初步判決,認為現行規定違反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法第14條,同時駁回了向日本政府索賠的請求。同種訴訟在日本全國5個地方法院出現,這是首次做出判決。

  

判決之後,原告的律師和支援者們舉起了「違憲判決」的橫幅(3月17日上午,札幌市,Kyodo)

 

      原告是2對男同性戀人和1對女同性戀人,均於2019年1月提出結婚申請,但當地政府以不合法為由,未予以受理。原告於2019年2月提起了訴訟。

 

      判決指出,性取向「是不受個人意志影響的個人性質,可以説跟性別、人種一樣」。婚姻有規定家人和身份關係的法律效力,但不給同性戀人批准這些手續違反了保障法律平等的憲法第14條。

 

      在此基礎上,判決表示,日本國內普遍認可同性婚姻是最近幾年才出現的,「讓國會立即認識到不承認同性婚姻的現行規定處於違憲狀態並不容易」,因此駁回了對日本政府的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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