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執政黨就解禁集體自衛權達成基本共識
2014/06/25
關於允許自衛隊行使武力的條件,此次將最初草案中的第一個條件,即日本國民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權利可能被徹底剝奪中的「可能」修改成了「存在明顯危險」。關於可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對象國,也由原來的「其他國家」修改成了「關係密切的其他國家」,意在將對象限定為美國等友好盟國。這些修改均考慮了公明黨的意見,縮小了允許行使的範圍。
關於第二個條件「為保護國民的權利沒有其他適當手段」這一部分,則依據自民黨的要求,修改成了「為切實保障本國生存及保護國民,沒有其他適當手段」。而第三個條件「僅限必要最低限度動用武力」這條沒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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