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護理留學生遇到「工作包分配」煩惱

2021/06/15


  隨著前往日本學習護理的留學生不斷增加,獎學金糾紛也開始增多。一些留學生使用了畢業後只要在特定設施工作就可以免除還款的獎學金制度。出現糾紛的留學生主張,拒絕校方要求的工作之後,對方強迫自己退學並一次性還款。雙方圍繞合同發生矛盾,這樣的現狀也對日本政府制定的由海外人才承擔部分老年人福祉工作的藍圖投下陰影。

    

  4月30日,之前在高知縣香南市的一所護理福祉專門學校就讀的越南女留學生(21歲)向高知地方法院提交了訴狀。起訴對象為經營這所學校的社會福祉法人,她對約2個月前的退學處分表示不服,並索賠460萬日元。

   

越南留學生向律師諮詢與校方的糾紛(4月,東京都新宿區)

  

  這份訴狀稱,入學時簽訂的合同規定,校方除了以獎學金形式提供2年的205萬日元學費之外,還要借給這名學生168萬日元生活費。

    

  這位女生入學前簽署了保證書,畢業後願意在社會福祉法人旗下的護理設施工作3年以上。但在即將畢業的2月下旬,她拒絕在相關設施工作,不久就受到了退學處分。

  

  這名女生説,「保證書只是確認當時的意願,我沒義務去那工作。校方沒按約定借我生活費,讓我不信任」。社會福祉法人的理事長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這位女生「在校期間有過金錢方面的不正當行為」。雙方的分歧無法消除,糾紛被訴諸法庭。

    

         

  在日本,存在一種被稱為「酬謝性效勞」的合同制度。具體是指學生以獎學金方式獲得學費等,在大學、短期大學、專門學校學習,獲得國家資格或者畢業後在獎學金提供方的相關設施工作一定期限,就無需還款。這種合同制度已經在護理一線使用很長時間。

   

  日本政府不允許要求一次性還款

    

  另一方面,據日本政府預測,到「團塊世代」(1947~1949年,也就是日本戰後第一波嬰兒潮時期出生的人)全部超過75歲的2025年,護理人員缺口將達到38萬人。日本於2017年9月設立「介護」在留資格,擴大了接納外國人的範圍。

    


      

  日本介護福祉士養成設施協會的數據顯示,2014年度進入培養設施學習的外國留學生為17人,來自5個國家,2020年度猛增至2395人,來自20個國家。

   

  鑒於學習護理的留學生增加,2018年3月,日本法務省入國管理局(現為出入國在留管理廳)針對獎學金合同公佈了注意事項。

    

  入國管理局認為,以留學生到相關設施工作為條件免除還款的制度本身無可厚非,但附加了「留學生要了解借款和還款條件」、「如果沒有到特定機構工作,不能要求學生一次性還款」等限制。

     

    

  但日本介護福祉士養成設施協會透露,即便如此「仍有留學生就雙方認識的差異進行諮詢」。從事外國人支援業務的「EPA看護師介護福祉士Network(EPA Nurse and Certified Care Worker Network)」的負責人平井辰也認為,「新設在留資格後赴日學習的留學生迎來畢業季之後,獎學金糾紛開始顯露出來」。

           

  在長崎縣,2021年2月兩名菲律賓女生在臨近畢業時拒絕到西海市社會福祉法人的設施工作,她們在短期大學學習護理期間獲得了該法人提供的約160萬日元獎學金。

   

  簽約時不了解合同內容

     

  這兩名女生認為,簽訂合同時沒有英語或塔加洛語翻譯,不了解合同內容。社會福祉法人方面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我們不認為當時的説明不充分」,並以未及時分期還款為由,要求二人一次性償還剩餘的144萬日元獎學金。   

          

  日本培養護理人才的一線接連出現混亂。熟悉外國人雇用情況的律師杉田昌平把目光投向了這些留學生與來日本學習技術並帶回祖國的技能實習生之間的差異。

    

  杉田律師説,「從技能實習制度來看,針對接納窗口的監理團體還擔負著確認實習情況的職責,如果出現問題,可以對企業進行指導。而留學生的情況不同,入國管理機構只是在他們來日本前的審批過程中確認合同等,缺少由第三方掌握入學後是否存在糾紛的機制」。

        

  淑德大學教授結城康博(社會福祉學)表示,「酬謝性效勞制度存在學生與畢業後的工作單位不匹配的問題,好處是年輕人可以獲得獎學金,校方和設施方可以確保學生和職員,因此作為護理人才培養手段發揮了有益作用」。

     

  結城教授隨後強調,「如果三方的信賴關係發生動搖,就可能會失去接納外國人才的基礎。校方和設施方需要採取基本的應對措施,用留學生的母語準備一份規定明確的合同,簽約時配備翻譯」。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 覽具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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