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從橫濱發起專利攻勢

2023/04/12


    在「物聯網(IoT)」時代,企業的智慧財産權戰略正在「從物到事」的應對措施上面臨變革。處在相互競爭最前線的是有關「互聯汽車」專利的攻防。面對擁有通信主要專利的海外企業,日本汽車行業正在動搖。日本企業能否在技術上奪回主導權?

 

 與華為展開授權談判

 

      2022年夏季,鈴木的智慧財産權部長阿部俊明來到了橫濱市。目的地是位於橫濱站附近的20層辦公大樓內的中國華為技術旗下的日本研究所。華為2022年6月在這裡設立了中國總部直轄的基地,統管新加坡、南韓、印度和澳大利亞等亞太地區的智慧財産權業務。

  

華為的亞太地區智慧財産權業務統括基地入駐的大樓(橫濱市神奈川區)

 

      當日,剛剛從中國赴任的智慧財産權負責人接待了阿部俊明,啟動了關於專利使用合同的正式磋商。

 

      相關人士透露,自入境限制被階段性放寬的2022年夏季前後起,華為加快了在日本的授權談判。鈴木在2022年底獲得了旨在實現互聯汽車的通信標準「4G」不可或缺的標準必要專利的授權。華為被認為也在與其他日本汽車製造商展開談判。

   

      華為近年來利用通過智慧手機開發積累的通信技術,正在加強汽車零部件業務。2019年5月成立汽車事業部,正式啟動面向車載通信設備和互聯汽車的雲服務等的研發。華為向中國整車廠供應了使掌握純電動汽車(EV)電池狀態和自動駕駛等變為可能的系統。

 

帶有「HI(Huawei Inside)」標誌的中國製造的EV(2021年上海市的展示會)

  

      採用該系統的車輛效倣「Intel Inside」,作為「Huawei Inside」展開業務。

  

 經濟安全並未波及到智慧財産權

 

      日本是主要汽車製造商聚集的重要市場。但在目前,由於中美對立的影響,經濟安全保障方面的限制加強,熟悉汽車行業專利談判的松永章吾律師表示,「面向美國和日本市場的汽車難以搭載華為生産的通信零部件」,這種狀況將持續下去。

 

      在經濟安保的逆風下未受影響的領域是智慧財産權業務。因為即使通信零部件成為進出口管制的對象,也很難限制美國和日本企業從中國企業獲得專利授權。

 

      智慧財産權業務不僅帶來授權費收入。如果未來經濟安全的擔憂消除,也將成為提高零部件銷售價格競爭力的武器。

 

      華為擁有的通信相關標準必要專利的數量處於世界領先水準。使得與其他通信相關企業互用專利的交叉授權變為可能。華為2022年12月宣佈與中國智慧手機大型企業OPPO(歐珀)進行交叉授權。與南韓三星電子和芬蘭諾基亞等也簽署了同樣的合同。

 


    

      根據專利互用協議,可以低價使用對方的專利,反過來還可以獲得專利使用費。但日本的零部件廠商幾乎沒有重要的通信相關專利。

 

 日本企業感受到威脅

 

      某日本零部件企業的智慧財産權負責人認為,「能夠低價提供車載通信設備等的華為遲早會構成威脅」。日本的零部件企業被迫向通信企業支付專利費,而華為的這種負擔能夠減輕,因此在競爭中處於有利地位。

 

      對於日本的汽車行業來説,通信相關的專利談判成為近年來的煩惱。不僅是推進個別談判的華為,眾多4G專利持有者參加的美國「Avanci」專利池也要求支付專利費。經過曠日持久的談判,到2022年9月,豐田、日産汽車、本田和鈴木等主要廠商針對4G的必要專利同意從Avanci獲得授權。

 

      在5G 時代,自動駕駛和駕駛輔助的開發將升級。鈴木的阿部俊明部長預測稱,「專利費或將比4G上漲」。同時表示「正在開發適合日本狹窄複雜道路的駕駛輔助等技術。今後的專利談判要在技術的便利性和費率之間取得平衡」。打算首先推進以4G滿足客戶需求的技術開發,對於5G授權談判保持謹慎態度。

 

      在互聯汽車的專利戰略方面,日本汽車製造商陷於被動的感覺難以否認。為了捲土重來,日本企業應對技術開發和授權協議的方針將受到拷問。

 

 在5G 專利領域,中國和南韓正在崛起

 

      繼通信標準「4G」之後,今後在高速通信標準「5G」領域,專利授權談判也將全面啟動。在獲得5G的標準必要專利方面處於領先地位的是擁有智慧手機和半導體相關技術積累的中國和南韓企業。

 

      德國的專利資料庫公司IPlytics於2022年6月發佈的調查顯示,在5G 專利方面,截至2015年至2017年,標準必要專利最多的是芬蘭諾基亞和美國高通。

 

 

      不過,隨後中國的華為技術躍居首位。截至2022年,高通仍排在第2位,但第3、4位均被南韓企業佔據。在日本企業中,夏普和NTT docomo分列第9位和第10位,但與首位的差距巨大。前十家公司佔所有標準必要專利的8成以上。

 

      但是,宣佈的專利數量並不一定意味著專利的必要性和高品質。上述調查顯示,(1)在對標準化的貢獻度方面,歐洲企業獲得的評價總體上高於中韓企業等;(2)在必要專利之中,既有核心專利,也有僅略微進行技術改良的情況。

 

      在物聯網的應用擴大的背景下,日本企業不僅限於汽車行業,被海外通信專利持有人要求支付專利使用費的情況正在增加。也有日本企業反應,「有些海外專利持有人將日本企業明顯沒有使用的專利、以及即將到期的舊專利混在一起的專利清單發送過來,進行談判」。

 

      各國的司法判例表明,接到必要專利的授權談判申請的企業有義務以誠相待。雖然逃避談判另當別論,但全盤接受專利權人的要求也並非上策。還需要獲得本公司使用的通信零部件的供應商協助,協商出合理的使用費。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編輯委員 瀬川奈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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