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榮也判無期
2017/01/24
據中國新華社報道,中國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1月23日對原全國政協副主席蘇榮受賄、濫用職權、鉅額財産來源不明案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對被告人蘇榮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以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以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經審理查明,蘇榮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6億余元。新華社報道了上述消息。
在中國此前的一系列的「老虎」級的反腐案中,薄熙來、周永康、令計劃、郭伯雄也都被判處無期徒刑。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 永井央紀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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