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何時才能選擇夫妻不同姓?

2021/06/25


       中村奈都子:6月23日,關於規定夫妻同姓的日本民法和相關戶籍法的條款,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審判長:大谷直人)在家事審判特別上訴審判決定中作出了「符合憲法」的判決。這是2015年之後再次裁定夫妻同姓符合憲法。筆者原本以為婚姻和家庭的理想狀態會隨著時代發生改變,但最高法院的判決在過了6年之後仍然沒有改變。我們還要在120多年前制定的框架中度過未來的時代。

 

走進日本最高法院的申請人(6月23日,東京都千代田區)

 

       日本在國際社會中已經是與眾不同的存在。強制夫妻同姓的國家在世界上絕無僅有。德國總理梅克爾選擇了夫妻不同姓,現任丈夫的姓氏為紹爾(Sauer)。紐西蘭總理阿德恩(Ardern)和伴侶蓋福德(Gayford)所生的女兒妮薇·蒂阿洛哈·阿德恩·蓋福德(Neve Te Aroha Ardern Gayford)則擁有雙方的姓氏。

 

       在日本,迫於社會壓力,絕大部分妻子都改隨夫姓,聯合國曾再三建議糾正這種做法。名字是個人的特定標誌,從出生開始使用的名字也代表著本人的身份。如今,日本的平均初婚年齡已經推遲到30歲左右,男女雙方都在婚前積累了職業經驗、信用、人脈和資産,改姓會帶來很大負擔。

 

       對於這一問題,日本政府給出的建議不是夫妻不同姓,而是沿用原來的姓氏來稱呼。

 

       如果在職場一起工作的同事使用原來的姓氏,就無法知道其真名。因此,孩子發生緊急情況時,保育所用父母的戶籍姓名聯繫其工作單位,就會很難對上號。打算到海外參加學術會議時,也會與護照上的名字不一致。為了證明是同一個人,需要花費很大工夫。越是研究人員等活躍於國際社會的人,受到的不利影響就越大。

 

       即使在護照等資料上同時加上原來的姓氏,也不能在國際上證明原姓和戶籍姓氏的連續性。據日本外務省表示,很少有國家同時寫上原姓,存在入境時被入境管理部門要求進行説明的情況。在世界各國對身份認證日益嚴格的情況下,如果説「我叫田中花子,佐藤花子也是我」,難免會被懷疑「冒用他人身份」。

 

       姓氏問題給企業造成的負擔也很大。日本內閣府2017年公佈的調查數據顯示,允許使用原姓的企業僅為45.7%。企業經營者認為,「改姓或使用不同的姓氏加重了業務一線的負擔,是降低企業生産效率的原因之一」,「要求早日實現可選擇夫妻不同姓的商業領導者志願會」於今年春季成立。

 

       在獨生子女較多的少子化時代,結婚之後,在原生家庭使用的名字會接連消失。重視家庭和祖先、希望保留父母姓氏的獨生子女之間難以結婚的問題在地方上比較嚴重。也有不少情侶為了保留各自的姓氏而選擇事實婚姻(未領結婚證的婚姻生活)。

 


 

       但是,日本的制度無法充分應對通過事實婚姻組建家庭的情況。從已開發國家來看,在人口出生率較高的法國等國家,非婚生子佔一半以上,而日本的非婚生子比例明顯較低,出生人數減少的速度不斷加快。為了保護家族而制定的法律,也許正在奪走希望保護家族並傳承下去的人的未來。

 

       日本法務省的法制審議會建議引入可選擇夫妻不同姓制度已有25年的時間。當時出生的孩子們已長大成人,仍面臨著父母那一代一直擱置的問題。

 

       #什麼是男女共同參與」是一個由未滿30歲的年輕人發起的項目,2020年為了制定第5次男女共同參與基本計劃而收集了1000多份年輕人的意見。最多的意見是「儘快引入可選擇夫妻不同姓制度」。該意見認為,「在現行制度下,想保留各自姓氏的人無法結婚」。簽名活動在5天裏收集了3萬個簽名。

 

       6年前,最高法院就可選擇夫妻不同姓制度表示,「不能斷定其缺乏合理性」、「應該在國會上進行討論和判斷」。但是,2020年年底的基本計劃由於自民黨內部的強烈反對而在刪除了「可選擇夫妻不同氏(姓)」的表述之後,在內閣會議上獲得通過。

 

       「什麼時候才能選擇夫妻不同姓」?到底誰能回答生活在今後的時代的年輕一代提出的這個問題呢?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中村奈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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