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關係的核心是中國關係

2014/05/14


      美國總統歐巴馬4月訪問日本時,圍繞尖閣諸島(中國名:釣魚島)問題,對日本來説被認為給出了「滿分回答」。真的是這樣嗎?下面通過歐巴馬與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在聯合記者會上的發言來具體解讀一下。

        4月25日的《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報導稱:「包括尖閣諸島,處於日本施政權之下的所有領域都是日美安全保障條約第5條的適用對象」。

       兩國的聯合聲明(外務省暫譯版)中也指出,日美安保條約的義務「包括尖閣諸島在內,涵蓋日本施政下的所有領域」。同時還提到,「在這種關係下,美國還反對任何試圖影響日本管理尖閣諸島的單方面行動」。

        這裡所用的「領域」一詞,英文為territories,在Genius日英詞典中解釋為「(包括領海的)領土」。日本外務省暫譯版中使用「領域」而非「領土」,這是因為安保條約(日文正文)第5條的條款中就是用的「領域」一詞。

        日美安保條約第5條規定在日本施政的領域下,如果受到武力攻擊,締約國需採取行動對付共同的危險。不過,該條約並不適用於屬於日本「固有領土」、但並不在日本施政下的北方四島及竹島。到目前為止,這些對日本來講沒有任何問題。

        不過,歐巴馬在記者會上表示,「對最終主權歸屬問題不持立場」,避開了承認日本擁有尖閣諸島(中國名:釣魚島)領土主權。歐巴馬接著又説「在歷史上,這些島嶼一直由日本管轄,我們認為它們不應該受到單方面的改變」,針對領土主權問題也沒有做出具體承諾。

        對此,《紐約時報》報導稱,「歐巴馬這番謹慎言論刻畫了一種微妙的平衡」。該報分析説,此番言論一方面「安撫」了日本,另一方面又避免給人以美國要遏制中國的印象。

      但有觀點認為避免承認日本對尖閣諸島擁有領土所有權的美國的見解在法律上很難説得通。1971年6月的美日歸還沖繩協定的附屬協議確定了歸還區域的經緯度,尖閣諸島就包含其中。此外,雖然1979年之後一直沒有使用過,但是尖閣的久場島和大正島上至今還有美軍的射擊與轟炸場。

       如果美國認為尖閣的歸屬尚未確定,那麼在歸還沖繩之前必須進行與相關國家的協議才對,但是美國卻直接將沖繩歸還給了日本。因此有觀點認為美國不承認日本對尖閣擁有領土所有權根本説不通。

       雖然美國表示在領土糾紛中不持特定立場,例如福克蘭島,但是事實卻並未如此。例如在北方領土問題上,美國明確支援日本。其立場還被寫入90年已開發國家首腦會談的議長聲明中。

       美國之所以明知存在理論上的漏洞卻不明確立場是出於現實上的考慮,即不希望刺激中國。但是,從中國對適用日美安保條約第5條的反對姿態來看,不管美國在不在中日領土所有權之爭上明確立場結果都差不多。

        另一方面,有觀點認為如果美國承認日本對尖閣擁有領土所有權,日美的團結和抑制力將進一步加強,從而有助於周邊的穩定。避免明確立場的美國的「曖昧戰略」讓日本感到十分痛心。

        1996年,美國駐日本大使華德·孟岱爾(Walter Frederick Mondale)表示「關於尖閣的領土所有權,美國不持特定立場」。2004年美國副國務卿阿米蒂奇(Richard Armitage)表示「(尖閣)適用於日美安保條約第5條」。2013年國務卿希拉蕊表示「反對任何有害於日本施政權的單方面行為」。

        歐巴馬此次訪日的表態包含了上述所有內容,就像是在回顧日美間的領土談判史。日本昭和時期的記者松本重治曾説過「日美關係的核心是中國關係」,真是至理名言啊……

     本文作者為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特別編輯委員 伊奈久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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