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擬到2030年使自動駕駛汽車佔新車銷量3成

2018/05/30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獲悉了日本政府將於6月匯總的增長戰略的草案。草案顯示,將以自動駕駛汽車的普及作為支柱,在2020年度之前推進修訂以有人駕駛為前提的《道路交通法》。日本政府提出目標,要在2030年之前使僅在緊急時由駕駛員操作、相當於「3級」的自動駕駛汽車達到日本國內新車銷量的3成以上。日本將追趕在自動駕駛規則制定方面領跑的歐洲,力爭維持技術開發主導權。

 

       關於自動駕駛方面成為課題的立法,草案明確提出討論時間。焦點之一是圍繞自動駕駛汽車引發的事故如何劃分責任。日本政府3月提出了賠償責任在於車主的方針。鑒於此,2018年度內還將針對刑事責任展開討論。

 

       日本的《道路交通法》依據《日內瓦公約》制訂,汽車的行駛以駕駛員參與作為前提。德國等歐洲各國批准的《維也納公約》認可了「(駕駛員)能立即(從系統)接管駕駛」的自動駕駛。為了避免落後於在規則制定方面領跑的歐洲,日本也將討論修訂法律制度。

 

       2018年度之內還將討論安裝自動駕駛汽車必需的行駛數據記錄設備的義務。為了推動技術開發,日本將在2030年之前,在限定地區啟動採用自動駕駛的公路出行服務,力爭在2030年之前推廣到全國100個地點。

 

       增長戰略將大量納入採用人工智慧(AI)的生産效率提高舉措。在2020年度末之前,將在300個地方自治體積極採用AI等。此外,提出在健康和醫療領域推動數據有效利用等,以「健康壽命的增長高於平均壽命增長」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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