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芝7月後陸續拆分4項主要業務
2017/04/24
正在經營重建的東芝4月24日發佈消息稱,7月以後將陸續拆分社會基礎設施等4項主要業務。在提高經營自律性和靈活性的同時,東芝還將維持設置和引進設備等時所需的建築業相關許可,以持續開展相關業務。隨著此次拆分,包括總公司和集團公司在內,約2.4萬人將變更所屬單位。東芝計劃通過拆分業務,憑藉社會基礎設施等業務制定重建路線。
預定拆分的業務有4項,分別為社會基礎設施業務、火力發電等能源業務、記憶體以外的半導體和存儲裝置業務、資訊通信技術(ICT)解決方案業務。其中,能源業務包括2月份由社長直接管理的核電業務。東芝將以分拆的形式,由與各項業務相關的現有集團公司和新公司繼承業務。
在將被拆分的4項業務中,僅資産規模較大的能源業務需要在預定6月下旬召開的定期股東大會上獲得批准,將於10月1日拆分。能源以外業務無需批准,將於7月1日拆分。各分公司的名稱和資本金等將在今後確定。
在日本,進行發電設備和基礎設施相關設備的設置和引進等大型工程時,需要持有特定建築業許可。東芝的許可將於2017年12月迎來更新。日本的建築法等要求實施大型工程的企業必須財務健全,需要滿足一定的資本金和自有資本等條件。
預計東芝2016財年(截至2017年3月)的資不抵債額度將達到6200億日元。如果不採取拆分業務等措施,可能會違反建築業的審批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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