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水化學前員工向中企洩密被判有罪
2021/08/18
日本大阪地方法院8月18日針對被認為向中國企業洩漏手機技術的機密資訊、被控違反《不當競爭防止法》的積水化學工業前員工久保田敬士(46歲)進行了公開宣判。法官栗原保對被告作出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罰款100萬日元的有罪判決(檢方求刑為有期徒刑2年、罰款100萬日元)。
在公審中,久保田承認了起訴內容。檢方針對久保田的動機指出,是為了提高自己在公司裏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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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阪地方法院 |
在被告人詢問環節,久保田表示,「希望(借助中國企業回饋的資訊)推動自己負責的計劃取得成功,在上司面前露臉」。
起訴書表示,久保田在任職於積水化學的2018年8月~2019年1月,上班時間訪問積水化學的伺服器,獲得用於手機液晶屏、名為「導電性微粒」的材料的相關資訊。據稱久保田通過郵件把資訊發給中國通信設備零部件廠商的負責人。在導電性微粒領域,積水化學在全球掌握很大份額。
檢方的開庭陳述顯示,中國企業通過商務社交平臺「LinkedIn(領英)」接觸久保田。久保田被認為提出在任職於積水化學的同時出任中國企業的非專職顧問,洩漏了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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