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三星被認定互有侵權
2014/05/04
今後,法官將審查上述裁決是否妥當,並作出最終判決。
三星被認定侵害蘋果專利的是(1)可快速連接與輸入內容相關的網際網路網站的功能,(2)輸入時的自動更正,(3)部分終端的鎖屏設計。而(4)反映位置資訊的搜索功能以及(5)操作內容的同時記錄功能,則沒有被認定為侵害蘋果的專利。
在持續至2013年的設計相關專利訴訟中,三星曾被判支付近1000億日元的賠償金。而此輪訴訟始於3月,其他一些專利內容成為了爭論的焦點。
另一方面,同時進行的訴訟也認定蘋果侵害了三星的專利,判決蘋果支付約16萬美元賠償金。在3年前開始的審判進程中,三星正逐漸在挽回不利形勢。
(兼松雄一郎 矽谷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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