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企在中美之間受「夾板氣」?

2019/06/06


    美國和中國圍繞高科技技術的爭奪正在對日本企業造成影響。美國相繼出台的出口和投資管制將間接迫使日本企業剝離中國相關業務。爭奪尖端技術主導權的中美對立越是激烈,日本企業夾在中間受「夾板氣」的可能性越會提高。

 

   向美國當局申報

 

   「接受中國企業出資,是否應該向美國當局申報」,2018年秋季,一家日本建築相關企業詢問美國的律師事務所。日本企業只是從中國企業接受小額出資,為何必須向美國申報呢?

 

   2018年11月,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CFIUS)加強了併購(M&A)監管。擔憂資訊流入中國,要求涉足半導體等重要技術的美國企業等進行收購的事前申報。出現了日本的驪住集團(Lixil Group)放棄將義大利建材子公司出售給中國企業的情況,對美國之外企業之間的重組也造成了影響。

 

 

   即使是乍一看沒有關係的領域,也成為監管的對象。在建築相關企業的情況,美國事務所的律師表示「作為出資的回報,曾被要求讓中國技術人員在該公司的美國基地接受培訓」。

 

   今後,日本企業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納入2018年8月制定的《國防授權法》的出口管制改革法案(ECRA)。

 

   將人工智慧(AI)和生物等14個領域的技術定為「新興技術」和「基礎技術」,最早在年內啟動出口管制。這些技術已被美國外國投資委員會列為審查對象,但律師猿見田寬認為,「除了出口管制改革法案的限制對象之外,米國意在併購以外的‘平時’也監視重要技術的轉移」。

 

   最可能受影響的是産學的共同研究。在美國的大學裏,應對中國風險的行動已經開始。哈佛大學針對與風險高的企業和組織的共同研究,擬定了(1)即使接受捐贈也不轉讓非公開技術;(2)獲得資訊設備之際限制與校內網路的連接;(3)不接受「孔子學院」等管理規則。

 

   2018年12月華為技術的高管在加拿大被逮捕,之後史丹佛大學的著名華裔物理學者自殺,引發了猜測。東京大學的副校長渡部俊也認為,「今後日本企業的研究機構如果不進行和美國大學類似的風險管理,與美國的共同研究將受到影響」。

 


    

國籍歧視風險

 

   另一方面,過度意識到脫鉤的對策也隱藏另外的風險。2019年2月,本田的美國子公司「本田飛機公司(Honda Aircraft Company)」與美國司法部(DOJ)達成和解。美國司法部認為,該公司在網站上發佈僅限招聘美國人的內容,「曲解了《國際軍火交易條例》(ITAR)和《出口管理條例》(EAR),在雇用中進行了國籍歧視」,啟動了調查。

 

 《國際軍火交易條例》和《出口管理條例》中具有僅限美國人接觸可被轉為軍用機密資訊的「視同出口管制」。本田公關部門解釋,「沒有(應對管制的)意圖,是錯誤發佈」,但結果以支付4萬美元以上罰款、取消招聘的國籍條件達成和解。

  

   美國律師伊藤嘉秀表示,「在美國主管出口管理的企業相關人士擔心面向中國的違規技術出口和再出口」,在應對視同出口管制的同時,需要與雇用相關法制保持兼顧。

 

   中國也沒有無動於衷,5月31日表示要公佈對中國企業造成損害的外國企業名單。此外,還在醞釀限制可轉為軍用的尖端技術轉移的《出口管理法》。律師石本茂彥表示「內容為再出口管制等,與美國的管制類似。在技術實力提高的背景下,希望以此作為與美國談判的籌碼」。

 

 對很多日本企業來説,中美的市場都很重要。藤井康次郎律師表示,「應該向兩國當局説明,在企業內的中美業務部門之間切斷資訊,不存在技術外流風險」。

 

   在中美貿易摩擦的背景下,圍繞技術外流的爭執根深蒂固。在美國和中國之間,日本企業已經進入為避免被捲入兩國的對立漩渦,需要細心加以注意的局面。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編輯委員 澀谷高弘、瀨川奈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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