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家公務員日最短工作時間或設為4小時
2015/08/03
日本國家公務員的工作時間為1天7小時45分,一週155小時。新的彈性工作制下,以4周為單位的總工作時間不變,不過以天為單位的工作時間可以靈活設定。目前該制度只面向約1200名研究和專業崗位人員,計劃將該制度擴大到特別崗位之外的所有一般性崗位的國家公務員。適應對象將增至27萬人左右。
計劃面向育兒、看護中的國家公務員,在上午9時到下午4時之間的時間帶設置2小時以上4個半小時以內的「核心工作時間」。包括核心工作時間在內,從上午7時到下午10時之間,一天的最短上班時間可以為4小時。面向所有國家公務員的彈性工作制度方面,包括5小時的核心上班時間在內,1天的最短工作時間為6小時。
日本人事院最早將在8月7日前向內閣和國會提出建議,力爭在定於2015年秋季召開的臨時國會上完成法律修正程式,從2016年度開始啟用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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