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將出「狠招」防範富裕階層海外避稅

2014/12/19


  日本政府與執政黨12月19日確定了將從明年7月開始實施防範富裕階層海外避稅措施的方針。具體內容包括,如果擁有1億日元(約合人民幣522萬元)以上金融資産的富裕階層移居海外,將對其股票的帳面收益徵收所得稅。原則上,會在出國時徵稅。並計劃在30日敲定的2015年度稅制修正大綱中加入這一內容。

  日本對居住在其境內的人的股票出售收益徵收所得稅和居民稅,合計為20%。在現有制度下,持有帳面收益的股票如果不出售的話,移居海外時日本政府不會向其徵稅,而由移居對象國在其出售股票時徵稅。

  但也有部分國家和地區不對金融資産銷售利益徵稅,比如新加坡、香港及瑞士等。因此如果移居這些國家則無需納稅。據稱,在日本每年約有100人借此避稅。作為避稅舉措,移居這些國家的人正在增加。

  因工作調動等暫時移居海外的人則不在徵稅範圍內。暫赴海外的日本人在出國時可申請延期納稅,明確告知有回國意向,如果在日本規定的期限內沒有出售股票即返回日本,則免除徵稅。如果在這一期限內沒有返回,日本政府將通過其移居對象國的稅務相關部門進行徵稅。

  同時還正式決定從明年10月起對跨國網際網路交易進行徵稅。將對美國亞馬遜海外伺服器發送的電子書籍及音樂等徵收消費稅。計劃在2017年4月消費稅增稅前,使日本國內外的企業稅負實現公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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