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反壟斷審查速度加快
2016/09/29
![]() |
中國受理簡易案件後會進行公示(中國商務部反壟斷局) |
2016年7月,日本住友商事向歐洲風力發電運營商出資。在這一案件的審查中,中國反壟斷部門在收到申請短短37天後就予以批准。住友商事法務部長實野容道表示這是我們「在中國通過審查的最快紀錄」。
獲得快速批准的原因是,該公司申請了2014年中國政府引入的簡易案件審查制度。只要符合(1) 在同一相關市場,所有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所佔的市佔率之和小於15%;(2) 存在上下游關係的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在上下游市場所佔的份額均小于25%等6個條件之一,就可省略進一步審查(原則上耗時90天以內)。申請受理之後,原則上只需通過耗時30天以內的初次審查即可。
在企業併購邁向國際化的背景下,各國反壟斷部門正在縮短審查期限並簡化程式。在日本,貌似9成以上收購案件在受理數周以內完成審查。而中國此前的審查不光速度緩慢,而且不透明,外國企業感到不滿。
熟悉法律事務的中國律師寧宣鳳指出,中國缺乏反壟斷法的運用經驗,同時申請數量眾多,導致了審查緩慢的惡性循環,並指出為了提高審查效率,中國引進了簡易案件審查制度。
減輕企業負擔
據日本安德森·毛利·友常律師事務所統計「2016年的簡易案件審查有望達到約270件,增至2014年的2.6倍」(該事務所負責中國法務的中川裕茂律師)。
![]() |
其中日本企業按年份不同,佔到整體的1~3成左右,比例較高。住友商事的實野表示「2014年以後,常規審查只有1件。其餘十多件全部為簡易案件審查,企業負擔得以降低」。
併購被認為「速度就是生命」。如果無法在期限內敲定,根據合同條款,將有可能發生違約金,同時業務計劃也將出現混亂。通過採用簡易案件審查制度,不僅用時縮短,而且容易預測完成審查的日期,能産生明顯效果。
日本科斯莫能源控股 (COSMOENERGY HOLDINGS)為了通過設備一體化運營等提升成本競爭力,2016年3月提高了對權益法適用公司丸善石油化學的出資比例,使其成為控股子公司。中國政府對這一案件也使用了簡易案件審查,在2月5日做出批准決定。
科斯莫能源控股與金融機構之間簽署了附加財務限制條款的融資協議,截至3月底,如果無法維持一定的合併凈資産,需提前償還貸款。由於按原計劃在3月內完成了併購,所以並未觸發上述條款。科斯莫能源控股宣傳部門負責人稱「結果在資本政策上也變得有利」。
不過,申請簡易案件的企業也需要注意。熟悉中國反壟斷法業務的律師川合弘造指出,「如果無法向中國政府詳細説明市佔率符合簡易案件的條件,從申請到正式受理有時需要數個月時間」。通過中國國內的市場分析公司等,提前週密準備資料是訣竅。
要求拆分業務
雖説簡易案件審查開始普及,但是仍有不少意見指出中國的企業併購審查仍存在很多問題。日本經濟産業省在2016年版的《不公正貿易報告書》中指出,中國當局在批准併購案時,存在要求企業拆分部分業務等情況,中方將其作為消除問題的措施。
2013年日本丸紅收購美國穀物商Gavilon,圍繞大豆對華出口和銷售業務,中方要求兩家公司保持獨立。日本的報告指出「事實上競爭環境沒有發生巨大變化。從競爭政策的觀點來看,是否有必要拆分該業務值得懷疑」。
松下收購三洋電機、瑞士的商品交易商嘉能可(Glencore)與大型礦山企業斯特拉塔(Xstrata)合併時,中方要求其出售工廠和礦山權益,但之後售出的資産轉到了中國企業手中。神戶大學大學院教授川島富士雄認為「不少國家對中國審查制度出現不信任感」。
日本經濟産業省競爭環境整備室指出「中國將對國民經濟發展的影響作為企業合併審查的考慮因素,這與競爭政策無關,但這點外國難以對其加以指責」。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編輯委員 瀨川奈都子
版權聲明:日本經濟新聞社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或部分複製,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