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企再次在強徵勞工訴訟中敗訴
2014/10/31
因認為在第2次世界大戰期間在日本被強制勞動,南韓女性等曾以日本富山市的機械製造商不二越為被告提起訴訟,要求給予損害賠償。針對該訴訟,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10月30日作出判決,責令該公司向每人支付8000萬~1億韓元的撫慰金。對此,不二越回應稱:「本公司主張未獲得認可,對此感到遺憾。將通過上訴主張本公司的正當性」。
該訴訟的原告是當時作為「朝鮮女子勤勞挺身隊」被送到日本的女性和遺屬等28人。關於在二戰期間強徵勞工的問題,這是第四起判處日本企業作出賠償的訴訟。日本方面在相關訴訟中的敗訴已成為趨勢,支援團體等還準備提起新一輪訴訟。
針對相關問題,日本政府的立場是,殖民統治時代的索賠權問題已通過1965年簽署的《日韓索賠權協定》得到徹底解決。此次針對不二越訴訟的原告方等在日本也提起了訴訟,但2011年在最高法院被確定為敗訴。
但是,此次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的判決沿襲了2012年5月的南韓大法院(最高法院)判決。後者認為個人的索賠權並未因《日韓索賠權協定》而消失。判決稱這是「與非法的殖民統治具有直接關係的反人道的不法行為,具有損害賠償責任」。
圍繞日本強徵勞工問題,自之前的大法院判決以來,在南韓至少提起了5起訴訟。日本企業新日鐵住金和三菱重工等相繼成為被告。此次訴訟的原告方律師在判決作出之後的記者發佈會上表示,「根據地方法院判決,如果在2012年5月的大法院判決作出3年以內提起訴訟,將不會喪失訴訟時效。目前以不二越和三菱重工為被告,正在籌備至少2起訴訟」。
(內山清行 首爾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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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日,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要求日本對問題做出解決的南韓原告等 |
針對相關問題,日本政府的立場是,殖民統治時代的索賠權問題已通過1965年簽署的《日韓索賠權協定》得到徹底解決。此次針對不二越訴訟的原告方等在日本也提起了訴訟,但2011年在最高法院被確定為敗訴。
但是,此次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的判決沿襲了2012年5月的南韓大法院(最高法院)判決。後者認為個人的索賠權並未因《日韓索賠權協定》而消失。判決稱這是「與非法的殖民統治具有直接關係的反人道的不法行為,具有損害賠償責任」。
圍繞日本強徵勞工問題,自之前的大法院判決以來,在南韓至少提起了5起訴訟。日本企業新日鐵住金和三菱重工等相繼成為被告。此次訴訟的原告方律師在判決作出之後的記者發佈會上表示,「根據地方法院判決,如果在2012年5月的大法院判決作出3年以內提起訴訟,將不會喪失訴訟時效。目前以不二越和三菱重工為被告,正在籌備至少2起訴訟」。
(內山清行 首爾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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