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姐妹在日遇害案被告被判刑23年
2018/07/20
7月20日,日本橫濱地方法院對被控殺害中國籍姐妹、將裝有遺體的拉桿箱遺棄至山中的無業人員岩崎龍也(40歲)作出有期徒刑23年的判決。岩崎龍也被控殺人和屍體遺棄等罪,檢方要求判處死刑。
在審判中,檢方指出「(岩崎龍也)對於被之前有好感的姐姐視為假結婚對象感到憤怒,謀劃了殺害」。辯護方認為,「(岩崎龍也)雖然協助了姐妹假裝失蹤的計劃,但並未參與謀殺」,主張無罪。
審判長就判決理由表示,被告對遇害的姐姐抱有好意,但發現被害人僅將自己作為假結婚對象,這成為殺人動機,被告因害怕妹妹發覺此事,遂將妹妹也殺害。審判長就沒有判決死刑或無期徒刑的原因指出「難以認定被告殺害妹妹和遺棄屍體是經過週密計劃,被告也沒有使用兇器,沒有理由判決重刑」。
起訴書表示,被告於2017年7月6日侵入陳寶蘭(當時25歲)和妹妹陳寶珍(22歲)在橫濱市中區的公寓,勒住2人的脖子將其殺害,把遺體裝入拉桿箱運出,並於7月7日把拉桿箱遺棄至神奈川縣秦野市的山林。
KYODO
版權聲明:日本經濟新聞社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或部分複製,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