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阻礙了日本金融科技的發展

2020/05/09


  瑞穗銀行法人推進部主任研究員 湯進:近日,一本題為《瑞穗銀行19年苦鬥史》的新書上市後成為日本出版界的一匹黑馬,登上了日本最大的圖書銷售平臺-亞馬遜網上書店的銷量冠軍。日本3大金融集團之一的瑞穗銀行歷時8年,投入4000億日元動用35萬人次開發出的結算系統被稱作日本IT史上最大的手筆。苦難疊加的開發過程和鮮為人知的銀行內幕猶如一部災難大片為讀者津津樂道,同時傳統金融技術集大成的系統能否與金融科技(FinTech)無間隙對接?也讓讀者頗為擔憂。

                               

日本書店熱賣的圖書《瑞穗銀行19年苦鬥史》

                         

  日益成熟的人工智慧、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是金融科技的核心技術,全球風靡一時的比特幣就是基於區塊鏈技術上産生的加密貨幣。在新技術的推動下,金融科技浪潮已經撲面而來,給傳統金融領域帶來革命性的變化。銀行需要閉門苦鬥,更需要開門創新,如何在金融科技上開展創新將成為銀行今後發展的生死攸關的問題。

                    

  我國電子支付的普及率很高,金融科技也逐步應用於借貸服務,但是金融科技創新和監管尚處於起步階段。反觀電子支付推進緩慢的日本,近年在金融科技領域也是暗流湧動。無論是日本電裝公司發明的二維碼,還是索尼公司推出的Felicia技術,亦或是匿名日本人「Satoshi Nakamoto」提出的比特幣概念都是金融科技發展史上里程碑式的節點,可以認為日本企業在將科技成果轉化為産品的能力上依然獨樹一幟。比較中日兩國金融科技的現狀,有益於為我國金融機構的服務升級,「定好位、服好務」助推我國發展成金融科技強國。

                         

  1. 創新和監管是新的命題

          

  我國金融科技中雖然已出現網際網路+金融(銀行、證券、保險)、機器人投顧(robo-advisor),電子支付、徵信、P2P(點對點金融)、眾籌(股權、收益權、産品)、SaaS(按需即用軟體及系統服務)等多種商業模式,由於金融普惠程度比較低,加上我國銀行體系的局限性導致中小企業和個人貸款缺口大,因此金融科技目前大多應用於借貸服務。

              

  2019年後,5G商用牌照的發放和基地台建設使我國通信系統快速升級,也為金融科技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各大金融機構積極引入金融科技,把「數位化」作為轉型的方向。金融科技在對市場滲透的同時其風險性也加大,因此金融監管需要積極利用技術手段提升風險的防範能力。早在2017年的《中國金融業資訊技術「十三五」發展規劃》中,我國提出要加強金融科技和監管科技研究與應用。2019 年 9 月,人民銀行發佈了《金融科技發展規劃(2019-2021 年)》,提出到2021年建立健全中國金融科技發展的「四梁八柱」,進一步增強金融科技應用能力,實現金融科技應用先進可控,持續提升金融監管效能。

          

  金融科技是技術創新,監管科技具有市場主體的合規和監管職能,而監管沙盒是對過度監管的鬆綁。最早由英國提出的監管沙盒是被描述為一個「安全空間」,在該空間內通過適當鬆綁對參與測試的創新産品或者服務的束縛,目的是兼顧金融科技創新與風險管控。監管沙盒雖然是金融産品創新的測試機制,但在引入中對於金融市場和監管體制有許多要求,認為不適合中國國情的學者也不在少數。2019年底,人民銀行在北京市率先開展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借鑒國外的「監管沙盒」實踐經驗,探索構建符合我國國情的金融監管政策,這也使我國金融科技創新監管邁出了突破性的一步。

                     

  2. 「日本人愛存款」阻礙了日本金融科技的發展?

    


                      

  日本金融廳在2015年度金融行政方針中承認日本在金融科技上已處於落後地位,並於《未來投資戰略2017》中提出加快對金融科技的實驗和應用,2018年設立了名為「金融科技創新樞紐」的新組織,對日本主要金融科技企業的發展進行跟蹤。

                 

  日本也在許多領域引入了金融科技。比如人工智慧(AI)已經應用於徵信與反欺詐、機器人投顧,今後向AI邏輯的透明化發展;大數據已經用在市場行銷和投資上,也正在其他領域推廣;區塊鏈目前用於結算和匯款以及智慧合約,今後會用於電子貨幣和證券結算以及房地産管理等領域;應用程式介面(API)已經用於家庭金融記帳服務,今後可以用於系統更新和結算升級等。

           

  目前,日本消費者認知度高的金融科技是利用電腦和智慧手機的網銀服務,網上平臺支付,家庭金融管理應用,虛擬貨幣等。從消費者使用頻度上可見金融科技服務尚處於起步階段。比如日本金融機構雖然積極推進家庭金融記帳服務,但是許多消費者依然持有消極態度,目前的利用率不到20%。另外,出於對網銀帳戶以及信用卡資訊被盜用的顧慮,日本消費者的網銀利用率從2010年的75%下降到2020年的65%,銀行窗口和ATM依然是不可缺少的金融服務渠道。可以認為數位化在銀行交易中的使用頻度決定了金融科技在日本的推廣速度。

         

  那麼擁有全球一流的生産技術和高水準研發能力的日本為何會在推進金融科技上步步維艱呢?原因當然有很多,其中經濟發展的階段和人口結構、消費習慣是不可忽視的因素。

             

  從1989年的日本泡沫經濟崩潰後至今的20年為稱為日本"失去的二十年"。在此期間走入日本社會的80後、90 後人口目前有2680萬人,其消費提倡簡約和方便,持有的金融資産有限。目前,日本6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達到了33%,遠遠高於我國17%的水準。這個群體的消費高峰是在泡沫經濟前後的10年,因此金融科技對老年人口的滲透具有局限性。

           

  反觀我國消費的中流砥柱是3.3億人口的80後和90 後。成長於經濟高速發展階段並同步進入網際網路時代的該群體,樂於蒐集資訊並體驗高科技新産品,對金融科技的受容能力較高。因此銀行交易中的數位化服務容易對該群體滲透。

             

  另外,日本家庭以存款優先,投資熱情並不高。中日兩國家庭的金融資産結構顯示:佔日本家庭53%的是現金和儲蓄,29%是保險和年金,14%是股權等資産運用(日本銀行數據);佔我國家庭46%的是現金和儲蓄,25%是證券和理財投資(Wind數據)。由此可見,投資佔日本家庭金融資産的比例小,對金融科技的利用也有限。

             

  日本金融廳在2019年的報告中提出了「養老需要存款2000萬日元」的觀點,這讓民眾不得不考慮存錢養老。從日本厚生労働省發佈的《2018國民生活基礎調查》中可見:存款有2000萬日元的家庭中,60歲以上的家庭佔到了59%,30-40歲的家庭僅佔10%。日本家庭肩負房貸和子女教育的雙重壓力,一般在60歲之前難以實現財務自由,長年積攢加上一次性退休金或是繼承財産應該是老年人存款多的原因。

                         

  3.日本金融科技的大門已經悄然開啟


                

  1853年,美國的佩里艦隊終結了日本閉關鎖國的歷史,150年後起源於美國矽谷的金融科技也敲開了日本金融行業的大門。日本軟銀於2008年引進了蘋果智慧手機、Recruit於2013年開設了跨境支付PonpareMall,樂天於2015年開始打造Fintech生態圈等,日本網際網路企業邁出了金融科技的第一步。三菱日聯銀行成立了日本最初的加速器「MUFG Ditigal Accelerator」,支援中小金融科技企業的發展;三井住友銀行與GMO Payment Gateway進行資本與業務合作;瑞穗銀行與60多家金融機構展開合作,推出了類似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的J-Coin Pay。日本三大金融集團的積極跟進推動了金融界和網際網路企業的融合,更重要的是促使日本的社會保障體系和金融科技的對接。

                            

日本金融科技領域的主要企業(Retador資料,筆者製圖)

                                   

  近幾年,日本的金融科技初創企業也如雨後春筍般的出現,在政府鼓勵和銀行支援下快速發展。銀行收購金融科技初創企業的案例不在少數,這也是日本金融科技發展中的一個亮點。提供財務管理軟體的Money Forward擁有350萬個人用戶和50000家企業用戶,通過對收支數據的統計整理幫助用戶清晰地掌握家庭的收支,使用SaaS為中小型企業提供雲會計軟體服務。Zaim是日本最大的家庭預算管理應用軟體公司,擁有700萬用戶。該公司把信用卡和1500個金融機構的帳戶連動,同時可以用手機掃描收據來跟蹤個人的財務情況,提高日本家庭的節約意識。Moneytree整合了來自2400家金融機構的帳戶資訊可以管理個人金融和小企業支出情況,只要登錄客戶信用卡、電子貨幣、積分卡後可以獲取利用清單,帳戶資訊也會自動更新。

                 

  綜上所述,金融科技在B2C中已用於支付、借貸、理財,在 B2B中已用於監管科技、網路安全、數據分析等領域。隨著金融科技技術本身的規範和標準化,今後會對傳統金融造成巨大的衝擊。目前中日兩國關於保護隱私的金融監管還不夠成熟,但是隨著AI技術的發展和金融科技的創新,上述問題也會循序漸進的解決。

            

  筆者認為金融科技和傳統金融之間不是取捨而是交融互補的關係。作為社會經濟鏈的重要組成部分的金融機構在金融科技的大潮中必須給自身定好位,明確未來的發展途徑。同時也期待我國金融機構與日本金融科技企業開展合作,構建新的商業模式本身不僅可以在我國推廣還可以回流到日本,倒逼日本企業加速轉型升級提高技術産品化的能力。

           

  本文僅代表筆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日經中文網觀點。

 

版權聲明:日本經濟新聞社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或部分複製,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