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邦富的日本管窺 (224)日本北方領土政策變化史
2018/11/16
日經中文網特約撰稿人 莫邦富: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和俄羅斯總統普丁11月14日晚在新加坡舉行首腦會談,雙方商定以1956年《日蘇共同宣言》為基礎,加快和平條約談判進程。隨後俄羅斯媒體報道説,這一表態説明日俄兩國同意按照《蘇日共同宣言》「先條約後還島」的原則推進談判。而日本媒體則認為,安倍的這一外交舉動十分危險,這是對日本戰後前人為全部收回齒舞、色丹、國後、擇捉四島的主權所作的長期努力的一種「輕視」(《東洋經濟》)。
那麼,被不少日本人認為受到了「輕視」的「前人的努力」指的是什麼事情呢?本文在此回顧一下日本戰後圍繞著「北方領土」所作的種種對應及其內容吧。
1951年9月8日,日本在舊金山和約上簽字,明確表示放棄千島列島和南樺太(即庫頁島)的主權等相關權力。白紙黑字,清楚記錄在案,按理沒有可以存疑之處。
![]() |
從日本北海道根室半島(前方)遠望北方四島中的齒舞群島和色丹島 |
但是,日本有人立即鑽了文字的牛角尖,説由國後、擇捉、齒舞、色丹4島組成的北方四島即南千島應該不包括在千島列島之內。1個月後的10月19日,時任日本外務省條約局長的西村熊雄在日本眾議院特別委員會上,兩星期後的11月6日,外務政務次官(即外交部第一副部長)草葉隆圓在參議院特別委員會上,都分別答辯説:「南千島包含在千島列島之內。」不過,西村和草葉又都老練地留下了餘地,表示:「齒舞和色丹不能算千島列島。」
這樣日本的立場就變成如下內容了:日本對北方四島只放棄了國後和擇捉2島的主權,但沒承認把齒舞和色丹2島的主權劃歸給蘇聯。這種解釋方法為日後的要求北方四島的歸還留下了歷史性的伏筆。
1952年4月28日舊金山和約生效,1年後的1953年3月5日,日本外務省主管國際條約的高級官員下田武三作為政府委員在參議院外務法務委員會答辯時再次強調:「除了齒舞和色丹2島和竹島外,現實上沒有發生任何領土紛爭,也不存在有可能發生領土紛爭的島嶼。」
可是,1956年後,日本改變了這種説法,聲稱日本只承認割讓千島列島,而千島列島不包括北方四島,從而開始要求一籃子歸還北方四島了。
到了1961年10月3日池田勇人首相更是乾脆把51年10月19日西村條約局長在眾議院所作的答辯也完全否定掉了:「我認為條約局長説的是錯誤的。」日本的歷史地理教科書也開始跟著説:「北方領土被蘇聯(現俄羅斯)非法佔領,中千島和北千島以及南樺太則是歸屬權未定(以此來暗示被蘇聯非法佔領)。」對日本戰後長期所持的收回2島即可滿足的官方立場則完全避而不提。
1980年日本邁出了更大的一步,由眾參兩院決議設定「北方領土之日」,接著日本各地方議會也跟著做出類似決議,使要求歸還北方領土成為一個全民性的運動。
這樣,日本政府見時機成熟,便乘熱打鐵地於1981年1月6日把毎年的2月7日定為「北方領土之日」。此後每到這一天,日本的首相和外相必定要出席在東京舉行的要求歸還北方領土的全國大會,向全世界發出日本對領土的要求。日本有一部分人甚至更進一步地提出了要求收回全千島列島及南樺太甚至全樺太群島的主張。
從以上回顧,我們可以看到戰後日本對待領土、領海所採取的一種鍥而不捨、不輕言放棄的態度和精神。日本對領土和領海一向採取寸土寸海必爭、錙銖必較的立場。為了達到其在領土、領海上的目的,日本人以他們特有的頑強和堅韌的意志,甘忍胯下之辱,臥薪嘗膽,鍥而不捨,重視一切可以達到得寸進尺效果的蠶食戰術和手段,敢於以小擊大,不怕以卵擊石。
也正因為如此,看到時任首相的安倍在新加坡輕飄飄地答應俄羅斯總統普丁願意加速推動和平條約締結談判,也就是接受「先還兩個島」的俄羅斯的一貫立場,日本人會認為這是對前人努力的一種輕視了。
至於,談判的進展是否能如安倍所希望的那樣,在2021年9月前即他的自民黨總裁任期終了之前,真正完成南千島群島談判的相關議程,那就要看形勢的變遷和2人的運氣了。畢竟圍繞著北方四島的歸屬問題,日俄之間在立場上有著很大的隔閡,要消除這些隔閡,解決領土的難題不是那麼容易的。
![]() |
莫邦富 簡歷
上海出生。曾下鄉黑龍江生産建設兵團。上海外國語大學日語專業畢業後,曾在該校任教。1985年留學日本,在日本讀完碩士、博士課程。現在是旅居日本的華人作家、評論家。
本文僅代表個人觀點,不代表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觀點。
版權聲明:日本經濟新聞社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或部分複製,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