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ODA大綱:為國家利益作出貢獻
2015/02/10
日本ODA大綱於1992年制定,此次是自2003年以來第2次修訂。作為顯示不限於ODA的廣泛對外援助的概念,新採用了「開發協力」這一表述。在國際上,ODA僅僅指利用公共資金援助發展中國家,重點在於削減貧困等。而在新大綱中,除了上述目標之外,還突出了重視有助於日本安全保障和經濟增長舉措的姿態。
與此同時,還考慮了安倍政權倡導的「積極的和平主義」戰略以及2013年內閣會議決定的「國家安全保障戰略」的內容。由於安保戰略表示將ODA積極用於推動民主化、法律制度完善和人權領域。因此,在新大綱中,將自由和民主主義等「共用普世價值觀」作為對外援助的重點課題。此外還提到了與聯合國維和行動(PKO)的合作。
新大綱沿用了原大綱中「避免用於軍事目的及助長國際紛爭」這一內容,並就軍隊和軍人方面的援助,新寫入「應著眼於實際意義,具體情況具體研究」。關於軍隊方面的援助,此前除了軍隊管轄醫院的翻修援助等部分情況之外,均避免參與,但新大綱認為,在災害救助、氣象及海上保安等非軍事領域,也不應忽視軍隊的作用。
對於此前原則上屬於非援助對象、每人平均收入達到一定水準以上的國家,新大綱中表示「將根據各國的開發需求實際情況及負擔能力予以必要的協助」。將重點關注飽受颱風等災害的加勒比地區島國,以及存在廢棄物處理等城市問題的中東海灣沿岸各國。其目的是在聯合國改革等國際政治及能源安全保障方面與重要國家加強合作。
同時考慮到流向發展中國家的資金方面,民間資金已超過公共資金這一點,新大綱提到了民間投資的作用。新大綱認為,在日本政府的援助下改善基礎設施等投資環境,促進民間企業投資,「有助於(被援助國家的)發展和削減貧困」。為同時帶動日本經濟大力發展,還追加了與包括中小企業在內的企業、地方政府及大學加強合作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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