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退位是沒有人權的天皇爭取人權

2016/11/30


  日經中文網特約撰稿人張石:日本正在探討天皇生前退位事宜,如果退位實現,將是近200年來首次的天皇退位。

  日本天皇今年8月8日下午3點通過視頻表達了作為象徵天皇關於公務的想法,顯示出欲實現生前退位的願望。看得出來,繁重的公務使他很疲勞,但是他不能説:「我也有退休的權利」,因為他沒有退休的權利,只能表示「不具體觸及現行的天皇制度,談談個人的想法」。

圖為82歲的日本天皇發表的講話的視頻畫面。(kyo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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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的人60多歲就可以退休了,並且在任何時候都可以辭職,在日本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自由權」的「選擇職業的自由」中,就包括辭職的自由,但是天皇沒有退休的權利,更沒有辭職的權利。也許有人會説:這不是基本人權嗎?對,日本所有的人,都有這些基本人權,但是「國家元首」天皇,沒有這個基本人權,天皇是日本最沒有人權的人。

  日本憲法規定了日本國民所享受和必須得到保證的基本人權,其中包括平等權、自由權、社會權、維護基本人權的權利,但在這些權利中有許多內容,天皇,甚至皇族是不能享受的。如在日本憲法中規定的「保護基本人權的權利」中,有參政權,也就是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天皇與皇族卻沒有這個權利。

  皇族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在日本法律上雖然沒有被否定,可是,日本的《公職選舉法》的附則(昭和二十二年法律第二百二十四號)2、3項規定:

  適用於戶籍法以外的人,選舉權及被選舉權暫時停止。這樣的人不能在選舉人名冊和在外(身在外國)選舉人名冊上登記。

  天皇和皇族的名字只記載在《皇統譜》中,所謂《皇統譜》,是記載有關天皇及皇族身分等事項的帳簿,其形式為日本現行有關皇室的法律《皇室典範》及《皇統譜令》所規定。有處理有關天皇、皇后的事項的《大統譜》和處理其他皇族事項的《皇族譜》兩種,可以公證皇室身分(家族關係)及皇統,但是《皇統譜》不是戶籍,不適用於戶籍法,因此天皇、皇族的選舉權、被選舉權也處於被停止狀態。

  在憲法所規定的「自由權」中,思想和良心的自由不能受到侵犯(憲法第19條),信仰的自由(憲法第20條)得到保障,更保障表現的自由,也就是言論的自由及集會、結社(憲法第21條)的自由,也保障著學問的自由(憲法第23條)。

  雖然每一個日本公民都有上述的自由,但是因為天皇不得干政,因此也就沒有言論自由,他不能批判現在的任何政黨,甚至對過去的歷史,也不能加以評論,否則會有「干政」之嫌。據前往皇居給天皇講解過日本歷史日本歷史學家、作家半藤一利説:「陛下對我們談到的歷史話題認真地側耳傾聽,但是從來不表露出特別認可的表情,也幾乎沒有發出過會使人生發出某種解釋的回應,只是側身傾聽。從陛下的這種姿態中,我感到了他的誠實,與此同時,給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陛下絕對不對人下好與壞的判斷。」(1)
 
  而天皇之所以這樣做,正是為了履行日本憲法對他的約束。用天皇自己的話説,就是「日本國憲法中,有‘天皇只進行憲法所規定的國事行文,沒有干預國政的權能’,我把遵守這一條項常記心中,對自己作為天皇的行為自律。」(2)

  與此可見,天皇在這一條項的限制下,不僅不能對當今的政治人物品頭論足,也不能對歷史及歷史人物隨便褒貶臧否,因為這都有「干政」之嫌。


  從歷史上看,自有現代人權概念以來,戰後的日本天皇和皇族,是最沒有權利的。在明治憲法(大日本帝國憲法)中,天皇在字面上有「天皇大權」,其範圍非常廣闊,有立法權和統帥權等,其中根據天皇的獨立命令而進行的法規制定(第九條),條約締結的許可權不受議會約束可以獨立行使等(第十三條),都是其他君主立憲的國家所沒有的,儘管進入昭和時期以後,天皇在國務大臣的「輔弼」下行使行政權,同時又在軍部「輔佐」下行使軍事統率權,經常大權旁落,形成「君臨而不統治」的局面,則另當別論。

  而在戰前和戰後的一段短暫時期,皇族也是有參政權的,從1890年11月(明治二十三年)到1947年(昭和二十二年)5月,日本的議會是由貴族院(上院)和眾議院(下院)構成的,貴族院和眾議院地位相同。根據當時的《貴族院令》,達到成年的皇族男子,自動成為貴族院議員。

  而戰後新憲法實施以後,天皇成了「國民統合的象徵」,天皇與皇族在失去了干政權利的同時,也失去了選舉權、被選舉權、財産權等,尤其是天皇本人,不僅失去了選舉權、被選舉權、財産權、言論的自由與遷徙、婚姻自由、脫離國籍的自由等,也沒有退休即退位的自由等所有的日本人都具有的基本人權,至於作為「國民統合的象徵」的天皇,有沒有必要失去這麼多的基本人權?日本政府從來沒有認真考慮過好像也沒有想去考慮過。

  而天皇8月8日下午3點通過視頻表達了作為象徵天皇關於公務的想法,顯示出欲實現生前退位的強烈願望。他説:考慮到他自己過了82歲、身體逐漸衰退的情況,「擔憂或難以全心全心地完成象徵天皇的公務」,向國民謀求理解。天皇還談及減輕公務負擔的對策,稱「無限縮小國事行為及公務或許很難」。

  儘管根據法律天皇健康狀態嚴重不佳時可設置攝政一職,但天皇他説,「天皇持續不能履行理應完成的公務的時候,直到生命終結其作為天皇的身份始終不會改變」,強調了攝政與退位的不同。

張石
  雖然天皇在這裡説得很委婉,但是我們可以看得出來,他是不同意以攝政代替退位的,現行的有關皇室的法律《皇室典範》第16條規定,天皇幼小或在精神、身體上患有重病及遭遇重大事故,不能親自從事國事行為時,可通過皇室會議,設置攝政。 那麼天皇為什麼不希望設置攝政,而希望退位呢?我們是否可以這樣理解,這是天皇爭取基本人權之一,也就是退休權利的一種暗示和努力。天皇不希望「直到生命終結其作為天皇的身份始終不會改變」,那麼,他是否也希望以退休為契機,得到所有的日本人都具有的基本人權呢?也許,作為一個象徵性天皇不得不遵守種種限制和規定,那麼退休以後,天皇和皇族能不能恢復基本人權呢?比如説,人們都傳説他是一個和平主義者,那麼退休以後,他是否希望得到自由地發表自己的見解,諸如對過去的戰爭,對日本的展望,對歷史人物的評價等見解的權利呢?

  其實無論這是不是天皇主觀的想法,以討論天皇「生前退位」為契機,討論天皇和皇族這個日本人權的死角,驗證維持象徵性天皇的存在,是否有必要犧牲天皇和皇族的大部分基本人權的問題,已經擺在了日本政府和每個日本人面前了。

  (1)半藤一利、保阪正康「我們所見到的作為人的天皇」《文藝春秋》,2106年9月號,103頁。
  (2)同上,104頁。

本文僅代表筆者個人觀點。

張石 簡歷:
1985年,中國東北師範大學外國語言文學系研究所畢業,獲碩士學位。1988年到1992年,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助理研究員,1994年到1996年,東京大學教養系客座研究員,現任日本《中文導報》副主編。著有《莊子和現代主義》、《川端康成與東方古典》、《櫻雪鴻泥》、《寒山與日本文化》、《東京傷逝》、《孫中山與大月薰—一段不為人知的浪漫史》等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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