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討論放寬防衛裝備出口
2022/06/01
日本政府將最早在本年度內放寬有關防衛裝備品出口的限制。將討論的方案是只要屬於個別簽署協定的國家,戰鬥機和導彈等大型裝備品也將允許提供。現階段的對象為澳大利亞、印度、歐洲和東南亞的12國。考慮到抗衡中國,將攜手相關國家提高威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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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允許向聯合開發國以外的國家出口戰鬥機等(F2戰鬥機,日本航空自衛隊提供) |
在俄羅斯進攻烏克蘭後,亞洲的安全保障環境也日趨嚴峻。如果日本製造的裝備品銷售到周邊國家,有望取得各國和日本的安保層面的合作關係進一步加深的效果。
日本政府2014年敲定「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部分放寬了此前原則上禁止的出口。此前對聯合開發國以外的出口僅限於災難救助、運輸、警戒、監視和掃雷。日本政府將修改這一規定,允許攻擊型裝備出口。
將在6月敲定的經濟財政運營指針「骨太方針」中納入放寬的方針。在預定今年底的日本國家安全保障戰略敲定後,預計對轉移三原則進行修訂。
日本計劃攜手美英研發下一代戰鬥機和導彈。對於在日本國內製造武器裝備的企業來説,如果産量少,將面臨成本提高。日本政府的採購額也將增加。如果能夠用於出口,將借助量産效果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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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此次計劃放寬出口的對象為已簽署對裝備品出口作出規定的《防衛裝備品和技術轉移協定》的國家。目前,已經與日美澳印參加的「Quad(四方安全對話)」成員國、英德法意、越南、泰國、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和菲律賓簽署相關協定。
傳統型戰鬥機等也將成為出口對象。東南亞各國具有對低價位戰鬥機的需求,美歐也在銷售。中國産戰鬥機在亞洲擴大銷售,為了防止中國的影響力加強,日本還將討論現役飛機的出口。
日本的裝備轉移三原則禁止向爭端當事國提供武器裝備。針對俄烏衝突,日本設置特例,向烏克蘭提供了防彈背心和頭盔等沒有攻擊力的裝備品。在對三原則進行修訂時,將改為適用於全體,允許向遭受侵略的國家在未簽協定的情況下提供這些物品。
日本政府在敲定轉移三原則、放寬出口的2014年以後,與海外的最終産品出口合同僅為面向菲律賓的警戒管制雷達這1件。企業接連撤出日本國內防衛産業。已出現如不採取進一步的出口促進措施、連裝備品的零部件採購都變得困難的擔憂。
一方面,也存在日本的裝備品被用於海外爭端的風險。日本政府計劃充分説明與日本《憲法》及安保相關法案的一致性,敲定出口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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