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要與企業合作擴大出口防衛裝備
2020/08/25
日本政府為了自2021年度起向海外銷售日本製造的防衛裝備,將擴大與民營企業的合作。委託民營企業對新的出口目的地進行市場調查等。目前瞄準的對象是印度、印度尼西亞、越南、馬來西亞4國。
日本2014年作為替代原則上禁止裝備出口的「武器出口三原則」的新方針,制定了「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如果滿足有助於和平等條件,即允許出口防衛裝備,希望擴大日本國內防衛産業的市場。
日本的巡邏機 |
但現狀是在6年裏僅完成4筆零部件出口,完成品的出口仍未實現。日本認為原因是長期禁止出口導致缺乏尋找銷路的經驗,將與在海外擁有業務基礎的綜合商社等啟動合作。
日本防衛裝備廳將於9月敲定市場調查的委託對象。調查各國的預算框架和需求,制定「業務建議書」,確定有望出口的防衛裝備的品類。日本政府將在2021年春季以後根據這份建議書,啟動與4國的談判。
日本政府內部對救災直升機和通信設備的出口存在期待。印度等4國的地震和海嘯等自然災害較多,這一點與日本同樣,容易利用日本自衛隊的裝備。
此外,日方認為以與中國存在南海糾紛的越南和馬來西亞等國為中心,對警戒監視用地面雷達和巡邏機等的關注度很高。
由於民營企業擔憂如果在防衛産業方面與政府關係密切,會被批評為「武器商人」,因此本次主要是發揮市場調查等間接作用。據悉擴大防衛裝備的海外銷路有助於維持日本國內防衛産業的經營基礎,因此預計將展開官民合作。
日本在出口防衛裝備時,還需要與對象國簽署防衛裝備和技術轉讓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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