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10月10日表示近日印發了《關於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推進債權轉股權。中國希望減少企業背負的過度債務負擔,促進互為表裏的銀行不良貸款的處理。
根據意見,關於債權轉股權對象的企業列舉了3個類型:因行業週期性波動導致困難但仍有望逆轉的企業;因高負債而財務負擔過重的成長型企業,特別是戰略性新興産業領域的成長型企業;高負債居於産能過剩行業前列的關鍵性企業以及關係國家安全的戰略性企業。但債務過高、扭虧無望的「僵屍企業」不在對象之內。
10日舉行記者會的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連維良表示,政府不會強行要求銀行和企業開展債轉股。成為債轉股對象的企業將減輕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等。
不過,圍繞債轉股,中國領導層內部似乎也存在慎重看法,認為只不過是推遲了問題的解決。5月《人民日報》頭版刊登了署名「權威人士」的匿名採訪。報道被認為體現了接近習近平的人物的想法,文章稱,「我們強調要多兼併重組、少破産清算,但對那些確實無法救的企業,該關閉的就堅決關閉,該破産的要依法破産,不要動輒搞「債轉股」,不要搞「拉郎配」式重組,那樣成本太高,自欺欺人,早晚是個大包袱」,顯示出慎重姿態。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原田逸策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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