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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使用協議

201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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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經中文網ID使用規約
第1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日經中文網ID使用規約(以下簡稱「本規約」)適用於為了使用株式會社日本經濟新聞社及集團各公司(以下統稱「日經」)提供的利用網際網路提供資訊的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而向日經申請註冊日經中文網ID(在本規約中,是指使用本服務所需的帳戶ID),並由日經批准註冊的用戶(以下簡稱「使用人」)。將來有的時候會對本服務進行各種服務的追加、變更或刪除。
如果不接受本規約內容,則不能進行本服務使用人註冊。請在申請前務必閱讀本規約,並接受本規約。
關於本服務中的各單項服務存在單項規約(以下簡稱「單項服務規約」)時,除另有規定或違反其性質外,應將本規約直接或適當地置換為該單項服務規約後予以適用。同時,各單項服務規約規定了不同於本規約的事項時,應優先適用該單項服務規約的規定。

第2條  本規約的適用範圍
本規約適用於本服務的內容、系統及與其使用有關的所有事項。

第3條  委託
日經可以將與向使用人提供本服務或單項服務有關所需的業務的全部或一部分委託給第三方(以下簡稱「合作單位」,包括提供內容等(在第11條中定義)的資訊提供方)。


第2章  使用人註冊與使用人的職責等

第4條  使用人註冊
希望成為新的使用人者(以下簡稱「使用申請人」)應按照日經規定的程式申請使用本服務,日經表示同意時,與日經之間關於本服務的使用合同應成立。另外,申請時的使用條件等適用本規約及各單項服務規約。
發生下列情況時,日經有的時候不同意使用人註冊,但一律不向使用申請人披露不同意的判斷理由。同時,使用申請人不能對判斷結果提出異議。
• 使用申請人實際上不存在時;
• 與使用申請人備案的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住址等聯繫方式聯絡不上時;
• 判明使用申請人備案的資訊載有包括虛假或類似的不正確內容時;
• 因使用申請人違反規約等導致日經運營的服務等(包括但不限於本服務及各單項服務)發生停止使用的情況等,日經認為使用申請人不具備使用人註冊資格時;
• 業務執行上或技術上出現障礙時;
• 其他日經認為不妥當時。
未滿18歲的使用申請人應經監護人同意後進行本服務申請。

第5條  註冊事項的變更
使用人在日經備案的內容發生變更時,應迅速按照日經規定的方式辦理備案變更手續。但因手續關係,自辦理變更手續之時起至該變更生效為止需要幾天時間。
對於使用人在進行前款備案以前的期間或因怠于前款的備案而遭受不利的情況,日經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經對變更內容進行審查後,日經有的時候將停止其使用本服務。

第6條  ID及通行密碼的管理
將如日經中文網ID及與日經中文網ID一同使用的通行密碼及其他記號等識別使用人使用本服務的權利所需的資訊統稱為「個人認證資訊」。將使用個人認證資訊確認本服務的使用許可權簡稱為「個人認證」。
使用人應承擔管理自己個人認證資訊的全部責任,不得將自己的個人認證資訊及以個人認證為條件的使用本服務的權利供他人使用或者與他人共有或許可給他人。對於經使用人個人認證的本服務的使用或伴隨該使用發生的一切行為(包括時常連接服務等通過與機器或網際網路連接和設定,即使與使用人本人無關,但通過個人認證,他人能夠使用的情況),不論該使用或行為是否為使用人本人所為,均視為使用人使用或進行的行為,由使用人承擔一切義務和責任。
對於一項個人認證資訊同時被使用人與他人使用的連接或者使用多項個人認證資訊從同一個終端同時進行的連接等的功能和品質,日經不作任何保證。

第7條  使用人的職責等
使用人同意下列幾點要求後,能夠使用本服務:
• 遵守本規約。
• 在使用本服務之際,存在日經規定的程式時,遵循該程式。
• 在使用本服務之際,認識到下列幾點內容:
   所有內容(是指消息、照片、資訊、數據、文件、軟體、音樂、聲音、畫像、圖像、文字等,在本規約中以下亦同)即使屬於被公眾所知或廣為人知或者使用人個人取得的內容,但與該內容有關的權利,均歸屬於最初製作者或者從最初製作者正當接受其權利轉讓或許可者。
   即使使用人利用本服務作為介質,將內容向他人登載、披露、提供或發送時,日經亦不對該內容進行管理,同時不保證其內容的可靠性、真實性和合法性,不代替使用人向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 使用人使用內容時,自行判斷內容的可靠性、準確性、成熟度、有用性(有益性)等,並自行承擔責任和風險。
• 在法律程式上必要時、按照法律法規被要求時、遵守本規約所需時、維護日經或使用人的財産、權利、生命、人身、業務等安全或公益所需時、應對關於可能侵犯第三方權利的內容的索賠所需時等,日經認為必要的,日經可以保存或披露內容或與內容有關的資訊。
• 關於線上實施的行為或哪些內容被許可這些問題,必須對跨國使用網際網路充分理解後,遵守所使用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法規。

第8條  禁止事項
未經日經的事先書面同意,使用人不得將本規約上的地位、本規約項下的權利或義務的全部或一部分向第三方轉讓,使其承擔或向其提供擔保。
使用人關於本規約的使用不應進行下列行為:
• 侵害或可能侵害日經或他人權利的行為;
• 歧視或誹謗中傷他人的行為或詆毀他人名譽或信用的行為;
• 以第三方名義使用本服務的行為;
• 選舉預選活動、選舉活動或與其類似的行為;
• 宗教活動或勸誘參加團體的行為;
• 經營活動或其籌備行為;
• 涉嫌欺詐等犯罪的行為或與犯罪行為有關的行為;
• 發送或顯示猥褻畫像等給他人帶來不悅內容的行為;
• 給他人的設備或本服務用設備(是指日經為提供本服務而準備的通訊設備、通訊線路、電腦及其他機器以及軟體,在本規約中以下亦同)的使用或運營造成影響的行為;
• 未經本人同意或通過欺詐手段收集他人個人資訊的行為;
• 違反法律法規、本規約或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妨礙本服務運營的行為、詆毀日經信用的行為或侵害日經財産的行為或者對他人或日經不利的行為;
• 披露自己或他人個人資訊的行為;
• 除日經同意外,向他人轉頒布、出借或銷售本服務的行為;
• 以不正當目的使用本服務的缺陷或故障或者將該缺陷或故障傳達給他人的行為;
• 希望與他人交際的記錄及日經認為是作為交友網站使用本服務的目的或形式的其他行為;
• 日經認為不妥當的其他行為。
關於日經提供的本服務以及本服務的內容及其詳情,使用人不能以商業目的使用(使用、複製、複印、積累、再生、銷售、轉售及其他任何形式)其全部或一部分。

第9條  使用費
本服務為免費提供,不會因本規約的變更等而自動收費。另外,使用人使用本服務所需的通訊費及電腦或通訊器材等費用,應由使用人負擔。
不論前款作何規定,日經有的時候提供收費的單項服務,這種收費服務需要使用人按照規定的單項服務規約另行進行註冊。

第10條  個人資訊
關於個人認證資訊及日經取得的與使用人有關的資訊(以下簡稱「個人資訊」),按照《日經中文網ID隱私政策》進行管理。
使用人從本服務中退會的或者日經停止使用人使用本服務的,日經應刪除使用人註冊的個人資訊。但日經進行歷史資訊驗證的或其他日經認為必要的,備份數據可以持有13個月,並在之後將其刪除。


第3章  智慧財産權等

第11條  日經的智慧財産權等
本服務或者廣告等在本服務所登載的或通過本服務發送的內容、資訊、數據、資料庫等資訊、數據集合體(以下簡稱「內容等」)的著作權(包括本服務及與本服務有關所使用的全部軟體的相關著作權)、專利權、實用新型權、外觀設計權、商標權、域名及其他智慧財産權以及上述智慧財産權的申請或註冊的相關權利等智慧財産權及其他一切權利(以下簡稱「智慧財産權等」),歸屬於日經或在本服務中提供該內容等的包括合作單位在內的擁有正當許可權的第三方。
使用人應接受除事先取得日經、合作單位或廣告主以書面形式表示同意的情況外,不對本服務或軟體或者包括在本服務或軟體中的內容(不論是全部還是一部分)進行複製、公開、發送、頒布、轉讓、出借、翻譯、改編、使用許可、轉載或者再使用。
使用人事先同意,當使用人違反前款規定時,日經擁有可以阻止使用內容等及對內容等進行複製、公開、發送、頒布、轉讓、出借、翻譯、改編、使用許可、轉載或再使用之物的權利以及要求支付相當於使用人因該行為而獲得的利益的金額的權利。


第4章  本服務的使用

第12條  設備等
使用人應自行承擔責任和費用,準備使用本服務所需的設備(電腦、通訊儀器、軟體、高速網際網路連接環境等)。
日經另行出示使用本服務所需的必要設備的使用環境(以下簡稱「使用環境」)。
使用人了解當使用人準備的設備不符合日經出示的使用環境時,有時出現不能使用本服務的情況。另外,使用人應了解即使處於使用環境下的使用,隨使用人固有的使用環境不同、以及電腦設定等問題,有時會出現無法正常使用本服務的情況。

第13條  用戶支援
關於本服務的諮詢通過本服務及各單項服務中的「諮詢」頁面受理。對於日經的答覆再次諮詢時,同樣應通過「諮詢」頁面受理。
關於本服務及單項服務的諮詢,有時會由日經委託的合作單位予以應對。
關於個人認證資訊的諮詢及變更和退會的操作委託,為保護個人資訊,一律不予應對。日經對通行密碼採取密碼式管理,即使是使用人本人詢問通行密碼,亦不予回答。

第14條  關於使用本服務的制約
使用人應同意通過對本服務的使用申請途徑和手段,有的時候受到無法使用特定服務等的制約。
日經有權根據必要製作關於使用人使用本服務的各項規定對使用加以制約(如關於登載佈告欄次數或使用人訪問時間等的規定等)。
因第17條(退會)或第18條(停止使用)致使使用合同被解除的,即使再次使用本服務,使用人亦無法繼續享有以往服務的權利。

第15條  對使用人的通知
日經通過在本服務上的登載或電子郵件等日經認為適當的方法對使用人予以通知。
根據前款規定,日經通過在本服務上的登載或電子郵件方式對使用人予以通知時,應自通過在本服務上登載或發送電子郵件之時起生效。
對於在向使用人進行通知時,發生電子郵件不能發送、出現文字亂碼、同一電子郵件多次發送等情況的,日經應不予承擔責任。
使用人應負有隨時針對日經對使用人的通知進行確認的義務,因使用人怠于該確認導致使用人發生的損害,日經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5章  本規約的變更、退會(使用合同的解除)及本服務的變更等

第16條  本規約的變更
日經認為必要時,有時候不經使用人認可,隨時對本規約進行追加、變更或刪除(在本條中簡稱「變更」),使用人同意日經隨時變更本規約且本服務的使用條件等依據變更後的本規約執行。
進行前款變更的,日經應根據第15條(對使用人的通知)的規定,按照在本服務上登載或其他日經認為適當的方法,事先將變更後的本規約內容通知使用人。
除日經另有規定外,本規約變更後的內容的通告應在本服務上登載,並自該通告被登載之時起産生變更效力。

第17條  退會
使用人終止使用本服務時,應由使用人本人按照日經規定的方法辦理退會手續。經日經確認後,使用人予以退會(使用合同被解除)。
使用人的資格應僅限於本人有效,日經于得知使用人死亡之時,按照辦理了前款規定的手續予以處理。
即使因使用人將個人認證資訊丟失或其他應歸責于使用人的原因,無法辦理退會的,日經亦無義務進行退會所需的應對。
對於因日經根據本條規定實施的行為而給使用人造成的損害,日經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18條  停止使用
日經認為使用人符合下列各項規定之一時,無需事先通知使用人或進行催告,可以停止其使用本服務或單項服務(解除使用合同)。
• 關於使用人使用本服務或單項服務,他人向日經提出索賠和要求等且日經認為必要時;
• 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聯絡不上時;
• 向使用人發送的郵包被退回至日經時;
• 使用人因違反法律法規等而受到刑事處分等時;
• 申請財産保全或民事執行時或者受到稅費滯納處分時;
• 提出破産申請或其他類似申請時或者信用狀況發生嚴重危機時;
• 受到監督部門吊銷營業許可、停業等處分時;
• 日經認為解散、減資、轉讓事業的全部或重要的一部分等的決議對履行使用合同産生重大影響時;
• 日經認為違反或可能違反第8條(禁止事項)規定時;
• 除前項外,違反本規約,日經催告糾正該違反後,在合理期限內未糾正時;
• 收費的單項服務設定免費試用期的,未進行該單項服務收費的使用註冊且該試用期過期時(但,此時停止使用的僅限於該單項服務);
• 其他,日經根據自己的判斷希望解除使用合同時。
日經一律不接受關於對使用人的使用停止措施(解除使用合同)的提問和抱怨;
使用合同被解除時,使用人喪失期限利益,應一次性履行在該時點發生的對日經負擔的債務(包括使用費的應付款)之全部。
使用人違反第8條(禁止事項),或因符合本條第1款各項之一導致日經遭受損害時,不論使用合同是否被解除,日經均可以向該使用人要求賠償所遭受的損害。
即使因日經解除使用合同導致使用人發生損害的,日經對此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19條  服務的變更等
日經可以無需事先通知使用人,而變更、停止或中止(終止)本服務或單項服務內容的全部或一部分。該停止或中止(終止)的緣由包括系統維修、自然災害等原因。
基於前款本服務或單項服務內容發生變更、停止或中止(終止)時,日經應對使用人或第三方因該原因而遭受的損害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6章 問卷調查
日經有的時候為了日經或日經的客戶而對本服務的各位使用人展開問卷調查。與問卷調查有關的日經與使用人之間的關係,應適用本規約的其他規定以及本章規定。不能同意本規約的,請拒絕回答問卷調查。

第20條  對調查的答覆
日經通過電子郵件或其他方式委託出於調查目的而挑選的使用人(以下簡稱「調查對象人」)參加調查。日經概不接受非調查對象人自願參加調查。
調查對象人應按照日經的指示,訪問日經發送的電子郵件或通過其他方式出示的網際網路上的回答頁面,通過網際網路在截止日以前對該頁面登載的問題進行回答。但使用人應了解,因達到日經出於該調查目的能夠充分判斷的回答者人數或者因其他理由而有的時候提早截止答覆,此種情況下,即使身為調查對象人,有時也無法再回答問題。
關於對調查的答覆、註冊資訊的確認和變更及其他調查對象人對日經的諮詢和聯絡等,通過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進行時的聯網費、通訊費、數據包使用費等一切費用,應由調查對象人承擔。同時,日經委託調查對象人進行協助調查、聯絡等時發生的與收信有關的聯網費、通訊費、數據包使用費、傳真紙費用等一切費用亦應由調查對象人負擔。
請調查對象人如實回答調查,儘量回答所有問題。

第21條  關於問卷調查的使用人禁止事項
與委託協助調查時發送和提供的資訊有關的智慧財産權等由日經、合作單位或日經的客戶持有,該等權利並不因資訊提供而授予使用人。使用人未經許可不能利用被提供的資訊。未經日經的許可,禁止對回答頁面的URL進行黏貼連結、予以公開的行為。

第22條  回答數據的管理
日經按照《日經中文網ID 隱私政策》的規定,對使用人根據問卷調查發送的累積數據(以下簡稱「回答數據」)進行使用和管理。
除個人資訊外,日經的客戶有的時候對回答數據進行查閱或下載。
對於以自由表述形式設問的回答數據,因為是在日經客戶可以查閱或下載的狀態下保存的,所以請不要在該部分中記錄個人資訊或違反第8條(禁止事項)規定的事項等可能會不適合查閱或下載的資訊。另外,即使因表述給使用人造成不利的,日經、合作單位和客戶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一旦發送回答後,使用人要求對回答數據內容進行確認、披露、修改或刪除的,日經亦不予接受。
使用人不能對回答數據主張智慧財産權等一切權利,日經可以自由地對回答數據進行選擇、修改、編輯或刪除。
日經、日經客戶或其指定者自由使用除個人資訊以外的回答數據,可以不經使用人本人同意而進行公開和公佈。

第23條  答謝
日經有的時候向接受問卷調查的使用人支付禮金。
是否有前款的禮金及其具體情況,將在實施調查時予以公佈。
不論前兩款作何規定,日經認為未作回答的地方太多等回答不恰當時,有的時候不予支付禮金。

第24條  其他
日經不對經其客戶的要求通過調查提供的資訊的準確性及不會對使用人有害或使其不悅做出任何保證。
因通訊線路或電腦故障等導致問卷調查中斷、遲延、中止、數據消失等情況發生時,即使使用人發生無法獲得禮金等損害,日經對此亦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使用人違反本規約,給日經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日經支付給該使用人的所有禮金均為無效,並可以要求該使用人賠償損害。


第7章  一般條款

第25條  日經轉讓
以在本服務上進行事先通知,無需使用人的特別同意,日經可以將本規約及各單項服務規約上的地位轉讓給第三方,也可以將本規約規定的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同時讓第三方承擔義務。

第26條  免責及損害賠償
日經關於本服務對使用人的責任應僅限於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運營本服務,以使使用人不受影響地使用本服務。除日經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日經對起因於本服務的使用或與其有關發生的使用人或其他第三方的損害(包括起因於使用人和他方之間發生的糾紛的損害)以及因無法使用本服務而發生的使用人或其他第三方的損害(在本條中,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具體規定的損害),應不承擔任何責任,亦不負有損害賠償義務。
除日經有故意或重大過失外,不論其原因如何,對於日經按照本規約的規定進行的行為的後果,日經不對使用人及其他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
因ⅰ)提供本服務的機器發生故障、糾紛、停電等及通訊線路異常等超出日經預測的不可抗力;或者ⅱ)系統故障等,有的時候發生個人認證資訊、個人資訊及其他有關使用人的數據等消失或丟失。即使因發生這種事態導致有關使用人的數據等消失或丟失的,除日經本身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外,日經對由此産生的損害不承擔任何責任。
使用人應根據自行判斷,承擔避免在破壞健全環境的狀態下使用本服務的義務。使用人背離適當使用而産生的社會、精神和肉體上的損害,日經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使用人對於使用自己的個人認證資訊在本服務上所作的一切行為及其後果,不論該行為是否為其自己所為,均應承擔一切責任。對於因使用人的個人認證資訊被他人使用導致使用人或第三方遭受的損害,不論該使用人是否存在故意及過失,日經均不應承擔任何責任。
使用人應對使用本服務及利用本服務進行的所有行為及其後果承擔責任。因使用本服務而與日經或第三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或者給日經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使用人應自行承擔責任和費用予以解決。
對於伴隨本服務變更等而由使用人承擔的一切費用(指電話費、與提供商之間的合同規定的費用,但不限於此),日經不承擔支付義務。
使用人在本服務上註冊的個人資訊等內容不完善時,因該不完善而給使用人造成不利時的責任,應在於該使用人個人。對於伴隨程式安裝作業産生的問題等、在使用本服務時能夠發生的問題,日經不應對使用人和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同時,本服務應為在日經向使用人提供本服務之時能夠提供的內容,使用人應事先了解,日經不保證本服務沒有瑕疵。因此,對於使用人使用本服務而獲得的資訊等(包括電腦程式),日經對其完整性、準確性、適用性和有用性等不承擔任何責任。
本服務的各項內容並非以投資誘惑為目的,使用人應自行判斷並自行承擔責任,使用從本服務的各項內容中獲得的資訊。尤其是使用與公司資訊、股票和證券資訊、投資資訊等有關的本服務或單項服務時,請再次熟讀本條記載的內容。本服務僅為單純的資訊源,均未以引誘特定投資的目的登載任何內容等。日經及合作單位並不對通過本服務所提供的資訊的準確性、有用性等承擔任何責任。同時,並不對因對該等資訊的使用或信賴而進行投資等後出現的後果承擔任何責任,對於因該資訊等而遭受的任何損害,日經及合作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有的時候會發生從本服務網站連結到其他服務網站的情況。連結到的網頁並非由日經管理運營,日經不對本服務以外的網站或資源的可使用性負責。同時,對於包括該網站或資源的或可能在該網站或資源上使用的內容等、廣告、商品、服務等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日經對起因於這些內容等、廣告、商品、服務等或與其有關發生的一切損害(不論是間接地還是直接地)不負有賠償責任。在本服務中進行廣告(包括懸賞廣告)或宣傳的與廣告主之間的交易(包括參加懸賞等促銷活動)請使用人與該廣告主自行負責實施,也就是説商品的貨款支付、合同條件的決定、保證、擔保責任等全部由使用人與廣告主作為當事人負責。日經對起因於通過本服務登載的廣告等進行的交易導致的損害和登載廣告等本身引起的損害,不承擔任何責任。
使用人在使用本服務之際因其責任給日經造成任何損害的,日經可以向該使用人請求損害賠償。
本條的部分效力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無效的,其他條款亦應有效。
不論本條作何規定,依據強制法規、法院的確定裁決等,本規約規定的日經的免責不被承認的,日經僅限於對使用人遭受的普通且直接損害進行賠償。

第27條  對違反本規約等的處理
使用人違反或可能違反本規約的或者第三方就使用人使用本服務向日經提出索賠和請求等且日經認為必要的,日經可以要求使用人協助進行該調查,使用人應予以協助。同時,基於其他理由日經認為必要時,可以向該使用人採取以下所列措施中的多項措施:
• 要求停止違反或可能違反規約等行為及不重覆同樣行為;
• 要求與第三方之間進行消除索賠和請求等所需的協商(包括裁判外爭議解決程式);
• 刪除使用人發送或表示的全部或部分資訊;
• 進行其他認為必要的應對;
日經對採取本條第1款規定的措施並不負有任何義務,同時,對起因於該措施的結果不承擔任何責任。
使用人同意日經根據其判斷在不進行事先通知的情況下採取本條第1款規定的措施。

第28條  適用法律和糾紛解決
日經與使用人之間就基於本規約或與本規約有關需要解決糾紛的情況發生時,可通過仲裁方式予以解決。仲裁由一般社團法人日本商事仲裁協會在東京都按照當時有效的該協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當事人有約束力。有關本規約的適用法律為日本法律。

(2011年10月20日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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