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歐經濟合作協定有望年內達成最終協議
2017/11/15
日本與歐盟(EU)的經濟合作協定(EPA)預計于年內達成最終協議。打算先擱置陷入僵局的爭端解決規則的問題,優先達成經濟合作協議。日本外相河野太郎與經濟産業相世耕弘成11月15日將與歐盟貿易委員馬爾姆斯特羅姆舉行電話磋商,確認上述方針。
日歐經濟合作協定廣泛規定了關於削減和廢除關稅及業務規則的內容。優點是,紅酒、起司及豬肉等日常生活食品的價格將降低。繼此前除美國外的11國就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PP)達成新協定「TPP11」的基本協議後,又一個大型貿易談判將取得進展。
日本與歐盟7月就簽署經濟合作協定達成框架協議,但在制定投資者與進駐國的爭端解決規則上存在分歧,一直在進行協商。日本主張寫入受到不合理對待的企業可以起訴進駐國政府的ISDS(投資者-國家爭端解決)條款。但歐盟表示反對,認為ISDS可能會讓大企業濫用訴訟,主張設置手續更加嚴格的投資法院,雙方的談判陷入僵局。
TPP11已達成框架協議,通過讓日歐經濟合作協定也同時達成最終協議,日本希望給人留下安倍政權定位為增長戰略核心的經濟合作取得進展的印象。對歐洲來説,歐盟委員會主席容克也想在自己任期屆滿的2019年之前使日歐經濟合作協定生效。因此根據議會手續等,在年內達成最終協議是「必要條件」(歐盟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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