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歐互查食品智慧財産權地理標誌倣冒品
2019/02/03
日本政府將從2019年度開始調查在日本國內有無使用歐洲食品品牌名稱的倣冒品流通。2月1日生效的日歐經濟合作協定(EPA)規定有義務保護雙方的「地理標誌」(GI)。GI被稱為食品的智慧財産權,日歐顯示出保護GI的姿態,有觀點認為這會對中國産生抑制效果。
GI指的是「夕張蜜瓜」、「神戶牛肉」等將産地與食品聯繫起來的品牌名稱。如果倣冒品大量流通,很可能導致品牌價值下降,因此商品名被作為智慧財産權保護。日歐EPA將歐洲的71種商品、日本的48種商品指定為應該以高水準保護的GI。
歐洲方面的GI包括地名成為起司品牌的「古岡左拉起司 (Gorgonzola)」、比利時産的「阿登火腿(Jambon d'Ardenne)」等。那些容易被消費者誤認的名稱將成為限制對象,「Gouda Cheese」和「阿登地區的風熏比利時火腿」也被視為侵犯智慧財産權。
日本政府將委託民間企業,用1年時間調查日本國內是否存在違法使用歐洲食品名稱的情況。發現侵犯GI的商品將提醒消費者加以注意。歐洲方面也將調查侵犯日本GI的商品,在協定生效後的3年內相互確認狀況。力爭7年內完全消除侵犯GI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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