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的行政改革推進會議於1月26日敲定了內閣府和內閣官房的職能調整基本方針。針對被指因主管領域增加而日趨臃腫的內閣府和內閣官房,方案的核心是將20項業務廢除、轉移或集中於內閣府。將撤銷內閣官房主管的郵政民營化推進室等4個機構,而內閣府的犯罪被害者和消費者問題等10項業務將劃分到6個省廳。
計劃自2015年4月起在3年以內完成機構調整,27日將在內閣會議上確定這一方針,並將相關法案提交給本屆國會。將精簡內閣官房,以集中精力處理內閣的重要課題。而內閣府將把一部分業務重新交給相關性強的省廳,以提升行政運營的效率。
在內閣官房,還將廢除社會保障改革擔當室、原子能規制組織等改革推進室以及法曹養成制度改革推進室。而智慧財産權戰略和綜合海洋政策事務局將轉移至內閣府。業務與內閣府重疊的宇宙開發戰略本部事務局等4項實務將集中於內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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