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經中文網
NIKKEI——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

  • 20xx 水曜日

  • 0708

  • 搜索
Home > 政經觀察 > 政治/社會 > 日本擬規定純日本産清酒才叫“日本酒”

日本擬規定純日本産清酒才叫“日本酒”

2015/06/11

PRINT

  日本國稅廳今後將僅允許以日本國産大米和日本國內水源為原料、且在日本醸造的清酒使用“日本酒”的名稱銷售。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獲悉日本國稅廳于6月11日明確了這一方針。最早將在2015年秋季指定以地名作為商品名使用的“地理標誌”,以此提升日本酒的品牌號召力,拓展海外市場。

 
  將根據世界貿易組織(WTO)協定指定酒類的地理標誌。目前的相關協定規定,各WTO成員國可指定特定的産品,規定特定産地以外的商品不得使用被指定的標誌地名。各國將為保護地理標誌産品互相協助。針對違反規定的商品,可以要求相關國家禁止生産和銷售。

  受世界性和食熱潮的推動,日本酒的出口呈現增加態勢,2014年出口額達到10年前的2倍以上,增至約115億日元。出口量則達到約2倍,增至約1.63萬千升。另一方面,在美國、巴西和中國等地,利用當地産大米等生産清酒的情況日趨突出,相關人士要求保護日本酒品牌的呼聲越來越強烈。

  酒類的地理標誌制度1995年推出。在海外,法國的葡萄酒産地“波爾多”、“勃艮第”及“香檳”、白蘭地産地“幹邑”等獲得了地理標誌認證。
版權聲明:日本經濟新聞社版權所有,未經授權不得轉載或部分複製,違者必究。

報道評論

非常具有可參考性
 
11
具有一般參考性
 
0
不具有參考價值
 
3
投票總數: 14

日經中文網公眾平臺上線!
請掃描二維碼,馬上關注!

・日本經濟新聞社選取亞洲有力企業為對象,編制併發布了日經Asia300指數和日經Asia300i指數(Nikkei Asia300 Investable Index)。在2023年12月29日之後將停止編制併發布日經Asia300指數。日經中文網至今刊登日經Asia300指數,自2023年12月12日起改為刊登日經Asia300i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