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法官一致同意罷免樸槿惠的理由
2017/03/10
3月10日上午,南韓憲法法院8名法官一致認為對總統樸槿惠的彈劾正當,認定其參與好友崔順實(被告)的謀私逐利案性質嚴重。憲法法院判斷,樸槿惠違反了總統應實現全體國民公共利益的義務。判決還指出,樸槿惠在被懷疑後仍不配合檢方的調查等,沒有盡到監管責任。
南韓憲法法院在法庭上宣佈罷免被國會彈劾起訴的總統樸槿惠(3月10日,首爾,Kyodo) |
“通過罷免(總統)獲得的好處對於守護憲法的意義非凡”,憲法法院代理院長李貞美在上午11時左右宣讀了判決書,引起旁聽席上的一片歡呼聲。國會彈劾追訴委員團的成員相互握手慶祝,而樸槿惠的辯護人則露出了失望的表情。
憲法法院整理了以下5個爭論點並反覆進行了辯論:(1)違反國民主權主義和法治主義、(2)濫用職權、(3)侵害言論自由、(4)違反生命權保護義務、(5)違反收受賄賂等刑法規定。
其中存在問題的是(1)和(2)。憲法法院認為,樸槿惠參與了崔順實的謀私逐利案。圍繞向崔順實與自身掌管的文化與體育振興財團提供資金援助一事,樸槿惠與大企業高管會談時要求提供資金援助,法院宣佈該行為“侵害了企業的財産權”。
當日,關於宣判結果,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秋美愛表示,“今天是偉大國民勝利的日子”。
樸槿惠2016年10月被曝通過總統府秘書官提前給好友崔順實看了演講稿等內部文件。隨後又查明,與崔順實有關聯的人物擔任了公職,國內的批判聲如熔岩般噴涌而出。
隨著批判聲越來越強烈,樸槿惠一度表明瞭在2018年2月任期屆滿之前卸任的意向。但國會在2016年12月9日以壓倒性多數贊成票通過了對樸槿惠的彈劾起訴案,樸槿惠隨即被停職。截至2017年2月底,憲法法院召集關係人士共進行了17次辯論,最終判定彈劾案具有正當性。
日本經濟新聞(中文版:日經中文網)首爾 加藤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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