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民眾訴福島核電事故首例判決認定政府責任
2017/03/17
關於在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後從福島縣前往群馬縣避難的137名居民要求日本政府和東京電力賠償每人1100萬日元(總額約15億日元)的集體訴訟,群馬縣前橋地方法院3月17日作出判決。審判長原道子認可了原告方的部分請求,責令政府和東京電力支付賠償。前橋地方法院認為責任在政府,稱「政府預測到了海嘯的到來。但政府沒有預防事故發生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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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推進廢堆工作的東京電力福島第一核電站(2016年10月,福島縣大熊町) |
這是合計約1萬2千名避難者在日本全國20個地方法院及分院發起的集體訴訟做出的第一例判決。圍繞核電站事故,法院認定政府具有賠償責任也是首次。
此次訴訟的主要爭論點是,東京電力和日本政府是否預測到了海嘯並採取了對策,以及依據政府的指導方針開展業務的東京電力向避難者支付的賠償金額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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